2014年怀远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怀远县教育系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任幼儿教师180名。
一、招聘计划(详见2014年怀远县新任幼儿教师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中专及以上学历;
7、具有幼儿(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或所学专业为幼教(学前教育)专业并具有教师资格证。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告
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怀远人事人才网及怀远教育网发布招聘公告(后续环节如考试成绩公示、体检通知等相关事宜均在怀远人事人才网、怀远教育网公布,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2014年怀远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新任教师报名表》(涉及签名的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在报名现场当场签名)。应聘人员应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考生按照笔试每人每科45元交纳费用,笔试费共计90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
3、报名时间:2014年6月13日—2014年6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4、报名地点: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5、注意事项
①在报名时间段,本人持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小二寸照片1张到报名处接受资格初审并办理报名手续(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有关证件材料报名考试,2014年8月10日前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件原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被录用的资格。)。考生填写的报名表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②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本县在编正式教师不予报考)。
③考生报名时应本人到场进行电子摄像。
④本次招聘报考人数与招录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招录计划数。
⑤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笔试成绩增加2分。上述人员于6月13日-17日携带相关证书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404室)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予申报。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⑥2014年6月20日(上午8:00—11:30 、下午15:00—17:30) 考生凭身份证和笔试收费票据到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
每位考生应正确填写个人手机号码以及家庭住址,并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畅通。
(三)考试
主要采取笔试方式。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
《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考生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育法规和教师道德修养等4个模块的相关知识和应用能力。
《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考生①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基本原理规律和方法,幼儿园课程内容和具体要求;②幼儿园各类活动设计与指导的运用和分析能力。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
笔试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60%+政策加分分值。
笔试成绩在怀远县人事人才网、怀远教育网公布。
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程序。
(四)体检、考察
1、根据最后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体检参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的同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被考察人将个人全部档案(历届考生另提供离校后无违法违纪证明和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交县教育局人事科。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确定体检人员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怀远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一周,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具体单位,如成绩相同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再相同以抽签决定排序。
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怀远县就业促进局进行合同鉴证,县编办办理入编手续。对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首聘聘期3年(包括试用期),试用期间不合格者,取消其受聘资格。首聘期内,原则上不得流动。
四、受聘人员待遇及管理
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怀远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六、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人社局、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相关事宜由县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怀远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四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