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教育、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4名,其中教育系统招聘47名,卫生系统9名,中心医院50名,另有计生系统8名。有关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梅河口市2011年教育、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没有违法乱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规定的参加工作年龄。
7.报考教育职位的需取得招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8.各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招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1日
9.具有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的考生,根据我市岗位需要,经政审合格后可免笔试,面试合格后录用。
10.考生应在笔试前以及笔试后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导致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工作人员。
3.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7日—10日 上午8:00-11:30时
下午14:00-17:30时
2. 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为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435-4303045。
3.注意事项
(1)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教育职位的考生需出具报考职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011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 学校证明和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计生局计生干事职位考生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报考计生干事职位的考生,如具有从事计生工作两年以上经 验,需所在计生单位出具考生从事两年以上计生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需包括以下内容:考生个人信息,在计生单位工作起止时间,任职计生单位法人签 字,任职计生单位法人联系方式等。证明材料需加盖任职计生单位公章、计生局公章;“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中所需证件原 件和复印件、两张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缴费,报名费、考务费120元。
(2)每位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可以兼报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和教育、卫生系统公开招聘职位,但在一项招聘中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4)教育系统幼儿教师职位和小学英语教师职位分别统一报名,确定录取人员后根据名次依次选择岗位。
(5)报考岗位报名人数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比例组织考试,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要按1:3的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也可将该岗位指标调整到报考人数较多的岗位。
(6)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
(7)2011年应届毕业生如被录用,在上岗前要提供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8)考生应在笔试前以及笔试后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导致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4.领取准考证
考生在2011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凭本人身份证或缴费收据到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
梅河口市教育、卫生系统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由省专家统一命题,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教育、卫生专家命题。由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1年5月17日上午 8:30-10:30时。
1. 教育职位笔试。考试内容为通用知识和报考学科专业课程。其中通用知识内容为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学、心理学的内容为报考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考试辅导纲要),专业课程内容为现行初中和高中教材。报考朝鲜族中学岗位的考生考高中相应学科教材,报考初中、小学(非幼儿教师)职位侧重初中相应学科教 材;幼儿教师职位侧重初中语文、数学教材。满分为100分(其中通用知识成绩占30%,专业课成绩占70%)。
2.卫生、计生职位笔试。各医疗相关职位笔试内容为通用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通用知识包括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等;专业知识主要为卫生医疗方面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通用知识成绩占30%,专业课成绩占70%)。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5月24日上午8:00时开始。面试费120元。
1. 教育职位面试。笔试结束后,报考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5倍的,在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 选,如招聘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不足1:5比例的,凡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均参加面试。教育职位面试形式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 内容为报考专业的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教材,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课小组,主要形式为招聘人员上台说课,测试其专业素质、驾驭 教材能力、教学方法、语言表达和板书能力,同时含教育教学基本常识简答,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说课成绩占70%,教育教学基本常识简 答成绩占30%)。
2. 卫生、计生职位面试。笔试结束后,报考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在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 面试人选,如招聘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凡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均参加面试。医疗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法进行, 侧重所报考职位的专业知识。
(三)核算总分
报考所有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同一专业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三支一扶”人员优先进 入体检、考核;如果条件相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参加体检;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 “加试”的方式,直至决出名次。
(四)公布成绩
总成绩将在梅河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 http://ldj.mhk.jov.cn/)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公布。
五、体检、考核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报考教师职位的考生体检标准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费200元。
体检合格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六、确定岗位
教育系统幼儿教师职位和小学英语教师职位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
七、公示、培训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选,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书》,三年期满后,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招聘保障措施
为保证这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招聘领导小组,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体现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由市纪委监察局派人全程监督,增加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全面实施“阳光”招聘制度。
本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由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告和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435-4303045
附件
:《梅河口市2011年教育、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