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幼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的意见》(吉政办发[2010]16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全日制师范类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补充到幼儿教师队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第一幼儿园和第二幼儿园各招5名教师,总计10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忠诚于教育事业,乐于奉献,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2007年以来,全日制师范类专科以上学历,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
3、具有幼教岗位所必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具有教师岗位工作要求的形象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27日--2012年3月2日。
2、报名地点:教育局人事科(政务中心821室)。
3、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和缴费。报名时须携带近期2寸同一底片免冠彩色照片4张;第一学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式两份。
4、报名及考试费用。按照集安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
(二)领取准考证
1、考生在2012年3月12日--13日到集安市教育局人事科,现场领取准考证。
2、考生必须遵照《准考证》上标示的信息和考场要求参加考试。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并经常浏览相关网站,以便及时获知相关信息。
四、考试
(一)组成考试评审组织机构
分别成立专业科目、公共科目考试评审小组。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12年3月14日--15日。
2、考试地点:另行确定。
(三)考试形式
1、专业科目测试。应聘者均需参加专业科目测试,测试内容由评审小组确定,主要测试幼儿教师专业技能。专业科目成绩前30名者,有资格参加公共科目面试。
2、公共科目面试。面试形式是说课,通过说课,考核应聘者仪态仪表、基础知识、口语表达、逻辑思维、教育理论及组织教学等方面的条件、能力和水平。
3、考试赋分。采取百分制,专业科目测试100分,公共科目面试100分。
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分×60%+公共科目面试分×40%。
4、按总成绩排名,前10名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优先确定专业科目成绩高的人员。
五、体检、考核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如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第11名开始依次递补。被聘用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县(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后,市教育局参照《吉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与考核合格的人选,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集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的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七、考试纪律
1、严格遵守各个环节的时限要求。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发出考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2、严格规范考试过程。专业科目测试和公共科目面试,一律当场亮分、核分,考场主考、考生和考场监察人员当场签字,否则结果无效。
3、坚决反对弄虚作假。严厉禁止替考、陪考等各种舞弊现象发生,如果出现上述行为,取消考生考试或录用资格,通报有关单位,并取消今后参加此类考试资格。
4、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有关人员与考生应实行回避的坚决回避。对应回避而不回避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八、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1、考务信息发布网站
集安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jilinja.gov.cn/
集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arsj.gov.cn/
集安教育信息网http://www.jajy.cn/
2、政策咨询电话:0435-6229275、6223426
报名咨询电话:0435-6223426
本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集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集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集安市教育局
201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