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下城区教育局所属安吉路实验学校等23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教职工93名,现依据《杭州市下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试行)》(下政〔2006〕7号)精神,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的23家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录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对象
详见《下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12月份教师公开招聘计划》(附表一,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中“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2届及尚未就业的2011届毕业生),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毕业硕士研究生;(2)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3)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4)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校级优秀毕业生;(5)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下同)生源毕业生;(6)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计划》中“在职教师”指:(1)浙江省范围内在职在编公办教师(2)杭州市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且具有杭州市区户口的非事业编制教师。
其中,浙江省范围内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2)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杭州市区在职在编公办教师;(4)夫妻分居(符合户口进杭条件);(5)随军调动。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201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除外)应聘文化课教师岗位的,在报名时必须出具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放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单)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下同)。
201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师范类需提供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所需材料与2012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相同。
其他人员报考教师岗位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中级及以下职称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杭州市教育局规定的有关应届毕业生招聘要求。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下城区教育中心(上塘路203号,公交朝晖六区下)。
3.报名方法: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4.在职教师报名须事先征得原单位盖章同意。
5.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四、调整报名
经调整报名后,报考人数仍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予开考。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试讲,成绩分别按40%、30%、30%比例折算总分。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笔试时间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面试和试讲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试讲人选。面试以回答问题方式进行,试讲以说课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的综合成绩以笔试、面试、试讲分别按40%、30%、30%比例合计折算总分。由高到低按应聘岗位1:1确定相应的体检和考核对象。
六、体检与考核
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城域网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
报考教师岗位的2011、201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本公告由杭州市下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
附件:1.《下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12月份教师公开招聘计划》
杭州市下城区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