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实施意见》(富委〔2011〕15号)、《富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富政办〔2006〕6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12月公开招聘幼儿园新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幼儿园教师14名。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本市在职非事业编制教师,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年龄40周岁及以下(指1971年12月31日后出生),至今在本市幼儿园连续任职三年及以上的富阳户籍人员(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
三、报名时间与要求
1.
2.报名时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出具的在职和教龄证明原件。各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按业务管理范围经调查核实并公示3天后才可出具相应证明(2011年5月曾报考过的人员只需持本学期在岗证明即可)。
3.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不到2:1的,核减相应招聘计划。
四、考试内容与方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形式进行。
1.笔试:
2.面试:面试采用上课、说课、专业才艺展示等不同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的,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五、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有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考核与公示
体检后,对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并公示。考核有不合格的,根据其人员类别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
七、录用
考核合格人员经公示后,办理录用手续。录用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签订聘用协议。
八、本公告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富阳市人事局 富阳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