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2013年教师招聘简章
为充实萧山教育师资队伍,提升教师整体素质,促进萧山教育高均衡、高品质发展,根据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电大教职工编制核定情况和师资需求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一、招聘计划
研究生岗位17人,电大专业教师5人,普通中小学教师394人,幼儿园教师200人,职教专业教师29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指标详见附件《萧山区2013年教师招聘计划指标》。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思想品德要求:
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工作,忠诚教育事业。
(二)户籍要求:
研究生岗位:杭州地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和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研究生),其中全日制“211工程”院校研究生放宽到浙江省生源。
电大专业教师:浙江省生源或浙江省户籍。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萧山生源或萧山户籍。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和重点批(一本)毕业生生源地放宽至杭州地区,应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生源地或户籍地放宽至浙江省,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生源地或户籍地放宽至杭州地区,幼儿园教师A类中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生源地或户籍地放宽至浙江省。
职教专业教师:浙江省生源或浙江省户籍。
(三)年龄要求:
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2013年7月连续在本区学校任教5年及以上的现在岗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幼儿园高级(小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任教期间获得萧山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并至2013年7月连续在本区幼儿园任教10年及以上的现在岗教师报考幼教岗位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相应专业岗位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报考职教岗位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电大专业教师:建筑、营销、经济学、机电专业教师具有高校副高职称及以上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和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研究生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财会专业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普通话要求:
具有省语委颁发的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学科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职教专业教师暂不作要求。
(五)学历、专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1.研究生岗位:
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和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研究生,学历专业须与学科岗位专业相符(留学生须与学科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说明如下:
语文类相关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代码0501)、课程与教学论(语文方向)。
数学类相关专业为:数学(一级学科代码0701)、课程与教学论(数学方向)。
英语类相关专业为: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代码0502)、课程与教学论(英语方向)。
物理类相关专业为:物理学(一级学科代码0702)、天文学(一级学科代码0704)、力学(一级学科代码0801)、课程与教学论(物理方向)。
化学类相关专业为:化学(一级学科代码0703)、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代码0817)、课程与教学论(化学方向)。
生物类相关专业为:生物学(一级学科代码0710)、课程与教学论(生物方向)。
政治类相关专业为:政治学(一级学科代码0302)、哲学(一级学科代码0101)、课程与教学论(政治方向)。
音乐类相关专业为:艺术学(二级学科代码050401)、音乐学(二级学科代码050402),均为音乐、舞蹈、器乐表演、钢琴、声乐方向。
2.电大专业教师:
学历及职称要求:建筑、营销、经济学、机电专业教师须具有相应专业高校副高职称及以上,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和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研究生。财会专业教师须具有相应专业高校副高职称及以上,且在该学科专业领域省内有一定成就(在相应学科专业领域有省级荣誉、或学术团体职务、或课题获奖等)。
专业要求:建筑及相关(建筑学或土木工程等),营销及相关(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等),经济学及相关(金融学、产业经济学等),机电及相关(机械电子工程、电机电器及控制等),财会及相关(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等)。
3.普通中小学教师:
学历要求:高中教师为全日制普通高校重点批(一本)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和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研究生(其中音乐、体育和美术学科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初中、小学教师为本科及以上。
应届生按学历专业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对应的学科。小学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可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小学教育专业有明确方向的,只可报考该方向的小学学科。文科综合专业可报考政治、历史、地理和社会学科,理科综合专业可报考物理、化学、生物和科学学科。政治、历史和地理专业可以报考社会学科,物理、化学和生物专业可以报考科学学科。音乐学科对应的专业为: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学、声学和器乐;体育学科对应的专业为: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运动人体科学和民族传统体育;美术学科对应的专业为:美术学、美术教育、绘画和雕塑。
往届生按教师资格证学科报考对应的学科(2012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无教师资格证的,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对应的学科)。资格证上没有指明学科的,根据呈报的学历专业报考对应的学科。教师资格证学科为政治、历史和地理的可以报考社会学科,物理、化学和生物的可以报考科学学科。持有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者可以报考初中或小学相应学科岗位,反之不能报考。
4.幼儿园教师:
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分A、B、C三类报考。
A类为应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和2012届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012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无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具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B类为除A类外往届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012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无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具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毕业生。
C类为应届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5.职教专业教师:
学历要求:理论教师为本科及以上,实习指导教师为大专及以上。
专业及技能要求:
a.理论教师:应届生按专业要求和附件备注栏要求报考对应的岗位;往届生按相应专业岗位技能等级等要求报考对应的岗位。(具体专业和技能等要求详见附件)。
b.实习指导教师:按照相应专业岗位技能等级要求报考对应的岗位,并必须具有3年及以上相应专业岗位实践经历。(具体技能等级要求详见附件)。
6.具有高于“学历要求”起点学历的报考人员,若其高学历专业与报考专业要求相近的也可报考。
(六)符合上述招聘对象和条件,且为萧山生源或萧山户籍的萧山区外事业单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在编教师,工作单位同意的也可报考(同意报考证明可延迟至体检前提供)。
(七)报考资格必备条件的期限,截止时间为资格初审前(即2013年3月9日)。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招聘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程序: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统一面试或专业测试(音体美和职教技能测试在笔试前进行)、体检、考核、现场定岗、公示和录用等。其中,研究生岗位、电大专业教师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即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后,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程序。资格审查包括初审、复审和再审,并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具体招聘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2013年3月5日8:30至3月7日16:30。
2. 报名方式:登陆萧山教育信息网,在“教师招考”栏进行报名。
3. 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研究生岗位和电大专业教师的可兼报一个条件相符的其它岗位)。
考生应如实填写基本信息,根据招聘简章要求慎重选择报考层次、区域和学科等。“个人学习工作简历”从中学阶段开始填写,时间经历必须连续,不得空缺。上传的照片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照片文件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100K以内。报名成功后,系统会出现网报号,请考生牢记并保管好网报号和密码!网上提交后若要修改个人报考信息可凭网报号和密码进入。网上报名程序不具备报名资格审核功能,是否具备相应学科岗位报名资格,请自行阅读理解本次招聘简章有关要求。
4. 调整报名:2013年3月8日。
网上报名截止后,将不再接纳考生报名,于2013年3月7日晚上在萧山教育信息网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已报名的考生若需要调整岗位,可在3月8日凭网报号和密码在网上调整报名信息,截止时间为3月8日16:30,到时将关闭报名系统。
(二)资格初审
2013年3月10日至3月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根据网报时预约的时间段,到电大萧山学院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缴费并确认报名信息等,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和网报号,规定时间内未经资格初审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学科岗位计划指标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的比例:招聘1-3人为1∶3,招聘4-14人为1∶2,招聘15人及以上为1∶1.5。其中,研究生岗位、电大专业教师和音体美学科比例均为1∶1.5,高中和职教岗位比例均为1:2。符合报名资格的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指标按规定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
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1. 户口簿(卡)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两页);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毕业证书(应届生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者须提供三联原件)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已签协议或合同者还须提供该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区外在职在编教师可延迟至体检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 教师资格证书(应届生和电大专业教师为普通话证书,2012届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无教师资格证的,须具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职教除外);
6. 30周岁以上者的任教年限证明(个人承诺书和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幼教35周岁以上者的幼儿园高级(小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萧山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 高中教师报考者的“普通高校重点批(一本)毕业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 职教专业教师报考者的技能等要求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教实习指导教师报考者的3年及以上对应岗位实践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电大专业教师高校副高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 以“省级优秀毕业生”条件报考者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内容:除研究生岗位和电大专业教师外,所有学科或专业均设“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两门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学科专业知识”包括学科知识和教材教法。笔试各科目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普通学科考试说明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上“社会考试”栏目中,有关“2013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 试卷分别设中学卷、小学卷和幼教卷。所有学科或专业均用报考层次对应的“教育基础知识”卷;报考小学科学和小学信息技术的 “学科专业知识”分别使用初中科学卷和中学信息技术卷;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特教和职教的“学科专业知识” 无考试说明,均不指定参考书目,考生可按报考学科和层次自行准备。
本次笔试采用网上阅卷,考生书写须使用0.5及以上黑色钢笔或水笔(签字笔),涂卡须使用2B铅笔,如有未遵照者责任自负。
2. 笔试分值:“教育基础知识” 和“学科专业知识”分别按30%和70%的分值计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50%分值(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幼教和职教学科按40%分值)计入招聘总成绩。
3. 笔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教育基础知识”上午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下午2:30-5:00。
4.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统一面试或专业测试
1. 统一面试或专业测试分类及分值:
根据首次实考人数再次核定指标,如实考人数不足计划指标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比例的,招聘指标相应核减。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按比例确定参加统一面试或专业测试人员,核定指标与参加统一面试或专业测试人数的最高比例:招聘1-3人为1:3,招聘4-15人为1:2,招聘16人及以上为1:1.5。
报考普通学科的考生参加统一面试,统一面试成绩按50%分值计入招聘总成绩。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幼教和职教学科的考生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按60%分值计入招聘总成绩。
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和职教学科的专业测试分为“技能测试”和“面试”两部分,“技能测试”在笔试前进行,“面试”与 普通学科统一面试同时进行。凡资格初审合格者全部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合格者按最高比例1:2确定参加笔试对象。
2. 统一面试内容:主要测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知识水平、教学方法和应用能力等方面。
3. 专业测试内容及权重:音乐为“自选清唱、规定视唱、自选器乐、舞蹈和面试”五项各占20%,体育为“队列队形、田径、球类、体操和面试”五项各占20%,美术为“色彩40%、自选特长40%和面试20%”,幼教为“说、唱、弹、跳、画”五项基本功各占20%(不再参加面试),职教为“实践操作80%和面试20%”。
4. 合格线:对研究生岗位及电大专业教师的面试考核、普通学科的统一面试和幼教A、B类的专业测试设合格线(折合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对音乐、体育、美术和职教学科专业测试中的“技能测试” 设合格线(折合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五)体检
1. 体检对象:在上述程序合格人员中,根据各岗位招聘总成绩按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核定指标与体检人数比例:招聘1人为1∶2;招聘2人为1∶1.5;招聘3至4人为1∶1.2;招聘5人及以上为1∶1.1。
2.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六)考核与现场定岗
1. 考核: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各岗位招聘总成绩按核定指标与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考核。
2. 现场定岗:考核合格人员在公布的指标岗位中,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由本人选择岗位现场签名确定。具体岗位在面试前网上公布。
(七)公示与录用
考核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萧山教育信息网和萧山人事编制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录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服务期必须满三年。根据有关规定,被录用人员为农业户口的必须变更为非农业户口方可办理报到手续,被录用人员无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录用一年内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其他事项:
1. 《准考证》、《成绩单》等由考生在萧山教育信息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可在笔试前三天打印,《成绩单》可在五一假期后打印。相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萧山教育信息网和萧山人事编制网,不再另行通知,逾期责任自负。
2. 在招聘程序中,当招考总成绩出现并列分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当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分时,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成绩统计过程中如有小数,则保留两位小数。
3. 在招聘程序中,如发现有资格不符、提供材料不实、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4. 在招聘各阶段中,出现放弃、淘汰和取消资格等情形时,缺额人员在同一阶段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且每一阶段只安排一轮递补。
其它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2627195、82622107。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201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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