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
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杭州钱江新城实验学校等51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职工232名。依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的所属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录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对象
详见《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单位2013年第一批统一招考计划》(附件1和附件2,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中“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3届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2届毕业生),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毕业研究生;(2)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3)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4)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校级优秀毕业生;(5)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下同)生源毕业生(6)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计划》中“在职教师”指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和具有杭州市区户口在杭州市区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其中,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2)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夫妻分居;(4)随军调动;(5)杭州市区中小学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计划》中“社会人员”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具有杭州市区户口和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目前不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除外)应聘文化课教师岗位的,在报名时必须出具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放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单)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下同)。
201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师范类需提供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所需材料与2013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相同。
具有工程师(技师)以上职称(技术等级)的社会人员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其他人员报考教师岗位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报考中小学幼儿园岗位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杭州市区生源、校优秀毕业生及本区任教的非编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学历的还须具有杭州市区户口。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5日至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到招聘单位报名(见附件1和2)。
3.报名方法: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3《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4.在职教师报名须事先征得原单位盖章同意。
5.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四、调整报名
12月10日报名结束后,11日在杭州教育城域网(www.hzedu.net)、江干人才网(www.jgrcw.com)、江干教育城域网(www.jgedu.net)公布各个岗位的报名情况,应聘者可据此在12月12日进行调整报名或补报名,调整报名的要先向原报考单位申请退还报名材料再到新单位报名。
经调整报名后,报考人数仍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者酌情核减招考计划,对个别紧缺岗位情况特殊的,经区教育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予以开考。12月13日,在杭州教育城域网、江干人才网和江干教育城域网公布最新报名情况和取消开考的岗位。取消开考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可于12月14日改报其他已确定开考的岗位。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2012年12月23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为杭州市采荷实验学校。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体检通知书》由招聘学校发放。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届时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六、体检与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学校书面申请,经区教育局同意,可以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城域网、江干区人才网和江干教育城域网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录用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签订一年试用期聘用合同,在职录用人员签订六个月试用期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报考教师岗位的2013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未能在报到之前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内发现录用人员不符合教师岗位的职业技能要求和身体要求,严重违反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或在招聘中弄虚作假的,终止聘用。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说明
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附件)。
本公告由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0571)86974949。
附件:1.《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单位中小学2013学年第一批统一招考计划.rar》
2.《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单位幼儿园2013学年第一批统一招考计划.rar》
3.《报名所需材料清单.rar》
4.《报名表.rar》
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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