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建宁县第二轮公开补充招聘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4]12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办人[2014]16号)精神,结合我县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2014年我县第二轮公开补充招聘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人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人事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办法,在编制范围内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农村乡(镇)幼儿园5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全日制高校师范类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或部属全日制师范类高校本科毕业生(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且专业对口,可以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直接到建宁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经县教育局组织面试,优秀者直接予以聘用,占相应招聘岗位人数(生源地不限)。
2. 尚未落实接收单位、关系和档案保留在学校或教育人才交流中心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必须已参加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笔试,笔试总成绩得分在50%以上(不含加分),第一轮未被录用的福建籍生源考生。具体条件如下:
①学历要求: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②专业要求: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学历者,必须是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含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者不受专业限制。
③资格要求:应具备教师资格证或教师任职资格条件。
④年龄要求:年龄限30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身体健康。
四、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本次补充招聘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1日零时—7月7日24时。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报名和缴费,网址:www.eeafj.cn。县教育局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全日制高校师范类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或部属全日制师范类高校本科毕业生,可不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统考的网上报名及笔试。在以上报名时间内持个人简历和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以及各种奖励证书的复印件直接到福建省建宁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
3.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名额,按照省统考笔试成绩(本县户籍生源和“三支一扶”对象加5分计入百分制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含笔试免考对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面试前县教育局纪检监察、人事股对入围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以及毕业学校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未落实接收单位的证明和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招聘工作程序
1.招聘程序分为报名、面试和体检。网上报名由人事股负责初审,面试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由县公务员局和县教育局负责安排。
2.补充招聘人员7月下旬至8月上旬开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录用成绩计算办法:录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成绩按照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录用人选。
①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以2014年4月13日全省统一考试成绩为准,加上奖励分。
②面试(占总成绩的50%)
面试分回答问题和技能测试两部分。回答问题(占面试成绩30%):主要考核应聘者教育教学综合知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及仪态等。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70%):主要测试幼儿教师的弹琴、唱歌、跳舞、绘画能力。
绘画:抽取一考题(5分钟、分值20分,画笔自备)
声乐:清唱1首自选歌曲,抽取简谱视唱1段(7分钟、分值20分)
舞蹈:自选舞蹈一章节(5分钟、分值15分, U盘自备)
钢琴:自选独奏曲一首(5分钟、分值15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评委的平均分的评分办法进行。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按照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若出现综合总成绩相同,按此顺序进入体检:①笔试总分高者;②笔试专业知识分数高者。
体检由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按综合总成绩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5.聘用及报到
①.经考试、考核、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人员由县教育局负责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管理,服务期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调动。
②.拟聘用人员应在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向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③.拟聘人员到聘用单位正式报到后,由县教育局报县公务员局确认后为正式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为确保整个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县教育局、县公务员局成立建宁县2014年公开补充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同时,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县纪委、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和县人事主管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8-3982283(县纪委办公室) 0598-3967765(县公务员局) 0598-3982381(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招聘咨询电话:0598-3982191、0598-3980030(建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建宁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