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2014年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招募方案
宁教基〔2014〕30号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西部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4]2号)及《宁化县农村学前教育支教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2014年我县拟新增26个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招募39名支教志愿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招募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现将招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1.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或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持有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非在编幼儿园和小学教师。
3.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过三年以上公民办幼儿教育,责任感强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女教师择优录取。
4.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原公办学校代课教师和偏远农村巡回支教点志愿者可根据实际需求适当放宽条件。
三、招募程序
1.公告需求。在宁化县教育网站公布《2014年宁化县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招募方案》。(网址为http://www.nhjyw.com )
2.自愿报名。2014年5月12日至5月30日,到宁化县教育局初教股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3.确定初步人选。符合招募对象资格者,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内容另行通知),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招聘岗位初步人选。
4.组织体检。凡经面试合格确定为初步人选者,均应参加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进行,体检合格者,则确定为拟录用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由此出现的空缺人选由面试成绩后一名增补。
5.录用公示。拟录用人员将在宁化县教育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正式录用人选。
6.集中培训。县教育局于2014年暑期统一组织正式录用人选在宁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集中进行岗前培训。
7.签订协议。2014年8月底县教育主管部门与志愿者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书》,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和志愿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8.上岗支教。县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求,统筹安排志愿者到各支教点支教,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者,三年内不得再申报我县所有志愿者服务项目;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
四、志愿者管理
1.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实践经验的学前教育教研人员、园长和优秀骨干教师成立试点工作专家指导组,指导各试点开展工作。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组织志愿者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并定期组织巡回支教志愿者开展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巡回支教志愿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科学保教能力。
2.志愿者每年巡回支教工作时间及工作量参照本地幼儿园教师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确定。
3.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巡回支教志愿者信息库,及时更新掌握动态信息。建立健全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制度,加强考核工作,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经考核认定不适合继续支教的,予以解除协议。
4.巡回支教志愿者服务期限为2年。志愿者服务期间,享有每月1680元工作生活补贴(每年按10个月计算),并参照相关文件标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
5.服务期满或当年服务行将期满,且考核合格者,若符合本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条件的,招考时将给予适当加分。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2日至2014年5月30日
2.报名地点:宁化县教育局初教股(教育局三楼)
3.报名时上交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原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复印件(有资格证教师)和任教证明(曾经从事小学、幼儿园教育者)。
联系人:陈华珠
电话:0598-6824077
六、本方案解释权归宁化县教育局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14年宁化县新增农村巡回支教试点名单及志愿者数
2.2014年宁化县农村巡回支教志愿者报名表
宁化县教育局
2014年5月8日
附件1: 宁化县2014年新增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点及志愿者数 | ||||
乡镇 |
新增支教点数 |
支教点名称 |
招募志愿者数 |
备注 |
城郊 |
1 |
夏家 |
2 |
|
城南 |
2 |
西坑 |
1 |
|
叶坊 |
1 |
| ||
安乐 |
2 |
罗坊 |
2 |
|
洋坊 |
1 |
| ||
曹坊 |
2 |
罗溪 |
2 |
|
根竹 |
2 |
| ||
治平 |
1 |
彭坊 |
2 |
|
湖村 |
1 |
谌坑 |
2 |
|
泉上 |
1 |
新军 |
2 |
|
中沙 |
2 |
何屋 |
2 |
|
廖家 |
1 |
| ||
水茜 |
2 |
杨城 |
2 |
|
蕉坑 |
1 |
| ||
河龙 |
1 |
下伊 |
2 |
|
安远 |
2 |
里坑 |
1 |
|
伍坊 |
2 |
| ||
石壁 |
1 |
拱桥 |
2 |
|
淮土 |
3 |
水东 |
2 |
|
周坑 |
1 |
| ||
团结 |
1 |
| ||
方田 |
2 |
大罗 |
1 |
|
朱坊 |
1 |
| ||
济村 |
3 |
迳里 |
1 |
|
三村 |
1 |
| ||
新田 |
1 |
| ||
合计 |
26 |
|
3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