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县中小学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招聘公告
为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办学实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容城县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端正,热爱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2、年龄30周岁以内(1984年5月1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32周岁以内(1982年5月10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应聘教师必须是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须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汽修和酒店管理专业一年后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辞退)。
4、说话口齿清晰,业务水平高,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5、普通话等级水平二级乙等以上。
6、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到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2)有犯罪记录,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3)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4)应聘者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岗位原则上是平王乡和晾马台镇小学)。
二、报名时间
2014年5月16日上午10:30
三、招聘名额
共招聘教师30名,其中语文5名,数学5名,英语5名,物理1名,化学1名,生物1名,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1名,微机1名,体育2名,音乐2名,艺术(含美术、舞蹈)2名,酒店服务1名,汽车修理1名。各学科报名人数与其招聘教师数不足3:1的,多余招聘名额按比例调剂到其他学科,确保招聘教师总额。
四、报名地点
容城县教育局人事股。
五、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个人简历、毕业证、报到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材料、近期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照片6张,在职人员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证明(需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和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和教师资格证,但需出具学校证明。报名费每人100元
六、资格审查
县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教育局人事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4年6月9日,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县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七、笔试
1、笔试由县人社局组织。
2、笔试时间: 2014年6月10日上午9:00 - 11:00。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法律知识、公民道德与职业道德等;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相关科目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约3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地点:容城县教育局门口。
八、面试(试讲)
面试由县教育局组织:根据笔试成绩按用人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侧重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和相关学科专业知识的教学能力。面试地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九、拟聘人员确定
按各学科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根据该学科招聘名额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十、体检、政审
拟聘人员须参加体检、政审,体检费用自理。
十一、聘用及待遇
对政审合格人员实施岗前培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管人事关系,与个人签订人事代理协议,首次签订为三年,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人事代理协议。
十二、聘用后待遇
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落实工资、社会保险待遇。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统筹解决,并由县财政列入年初预算,拨付县教育局专户管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容城县2014年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