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增强区属中小学音体美等特色教学力量,按照区委要求,决定选派一般干部到中小学支教锻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选派对象为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含杏树岗镇、各社区)一般干部。
二、选派人员支教岗位及工作形式
区属中小学,支教期一年。采取集中授课形式,每周固定一至两次到区属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三、选派条件
(一)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现实表现较好;
(二)拥有区属各机关事业单位、乡镇、社区所属正式工作人员身份;
(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四)近年引进的高校毕业生优先。
(五)在音乐、体育、美术方面有特长优先。
四、选派程序
选派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单位组织推荐、组织选调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通知、报名及资格审查、考察、确定人选等程序组织实施。此项工作从5月15日开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5月15日-5月19日)
报名人员登陆红岗区政府网站查看通知,下载并填写《选派机关干部到村支教锻炼报名表》(见附件),经单位审核同意后,于5月19日15:00前将报名表打印3份,并粘贴近期2寸免冠照片交至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将联合区人社局组织专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人选。
(二)考察
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组成考察组。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三)确定人选
区教育局根据考察情况,经讨论研究,确定支教人员和支教岗位,履行任职手续。
五、工资及待遇
(一)支教期间,保留原单位各项工资福利及待遇,由派出单位负责发放。
(二)支教人员经区人社局及区教育局正式通知后,名单上报区委组织部并确定为科级后备干部。
六、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动员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选派,组织好报名工作。
(二)符合条件的人员要积极报名,认真准备,把本次选派作为检验锻炼自己能力的重要平台。
(三)镇、村各学校要帮助支教人员尽快进入角色、融入基层,让支教人员发挥好作用。
红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岗区教育局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