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小学和幼儿教师的公告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解决基层教师紧缺的问题。根据《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拟招聘基层教师50名。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农村小学英语教师28名,幼儿教师22名。
二、招聘条件
招聘条件详见《博野县2013年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信息表》,并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具有与招聘职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资格、专业技能条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博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8327271。
2、报名时间:2013年10月9日至10月18日。
3、报名方式:采取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的方法。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彩色2寸免冠同版照片三张。并填写《博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交纳报名费100元。应聘者只限报一个职位。
4、资格审查:县招聘办公室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某一岗位报名应聘人员与招聘计划不足3:1时,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进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敬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留意博野县政府信息网公告。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科合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2、主要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知识、法律知识、公民道德与职业道德等相关内容。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是职业能力基础知识。
3、笔试结束后约三天左右在博野县政府信息网公布考试成绩,并按参加面试人员与用人计划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时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由县招聘办具体负责组织。每个面试评审组由七名评委构成,并全部从外地临时抽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试讲。主要考察教学达标情况、重点难点把握、教学方法选择、口语表达技能、板书技能、教学体态仪表及时间掌握等方面。主要看应聘教师的仪表仪态、形象气质、反应能力、把握教材的能力和驾驭课堂的能力。
3、试讲内容在现有教材中随机抽选一课,应聘者准备时间为9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评委依据评分标准对应聘者采取体操式打分方法评分,即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5名考官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得分。试讲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试讲全部完成后现场公布成绩。
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采取“蛇形分组法”进行面试。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按组别计算、排序和确定人员。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个人总成绩,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的,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较高者、毕业时间较早者。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健康体检
体检由县招聘办公室组织,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
(七)考核
采取查阅档案和实地考查的方法,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八)公示
经政审对确定的拟招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问题的,经人社部门审批后,通知被招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办理报到手续。具体岗位的确定由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正式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
招聘人员依照国家政策规定,列全额事业编制,享受全额事业单位相应待遇。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8326176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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