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4〕113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4〕116号)和黔东南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教师通〔2014〕69号)、黔东南州教育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州教师发〔2014〕7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特岗计划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实施特岗计划,解决我县农村中小学教师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是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巩固“两基”攻坚成果,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
二、招聘学科及名额
2014年黄平县招聘“特岗计划”教师70人,国家级特岗计划56人(其中初中45人、小学11人),初中招聘学科及人数:语文13人、数学13人、英语10人、生物1人、地理1人、历史2人、政治2人、体育1人、信息技术1人、硕师计划英语1人;小学招聘学科及人数:语文3人、数学2人、体育1人、美术2人、信息技术3人。县级特岗计划14人(小学),小学招聘学科及人数:语文9人、数学5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第1、2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的考生其在校学习的课程至少有一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3、已取得2014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1名贵州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我县已提前招聘为国家“特岗计划”初中岗位教师。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年龄在30岁以下(198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及成人高等学校脱产学习的本、专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
以上第1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的考生其在校学习的课程至少有一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小学岗位面向入学前黔东南州户籍生源招聘。
在编教师(含2011、2012和2013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报考者可在贵州教育网、黔东南教育信息网查询黄平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及相关招聘信息。
四、招聘原则
(一)特岗教师招聘坚持“公平、公开、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特岗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级、县级“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由县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条件的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级“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级“特岗计划”教师。
(四)招聘的特岗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和教学点)。“硕师计划”研究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级中学。
五、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用、签订合同、岗胶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级“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黔东州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第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各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我要报名”→“马上注册”→“选岗报名”→“提交报名表成功后”,下载《特岗教师报名表》并打印。同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填写。并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将报名表交黄平县教育局工作人员。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4年5月4-6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4年5月7-8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硕师计划”研究须在本阶段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黔东南州教育局设在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黄平县“特岗计划”招聘报名点审核确认。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特岗计划”小学岗位的,须提供入学前的黔东南户籍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填写好的《贵州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4)“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查由黄平县教育局抽派8人(其中:负责人1名、纪检监察2人、工作人员3人、计算机操作人员2名)于5月7-8日到黔东南州广播电视大学的报名点负责资格审查。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建立报考档案。
5月9日中午12时前,考生可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查询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合格者于5月9日下午16:00在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的报名点领取面试准考证,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4年5月10日-12日。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黔东南州教育局确定。
体检时间:2014年5月15日-16日。黔东南州教育局按国家级、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按照填报志愿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5月14日下午18时前黔东南州教育局将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公布体检人员名单,报考者可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查询体检人员名单。报考黄平县特岗教师的考生于2014年5月16日上午8点前自带一张近期免冠相片按体检规定到指定的医院集中进行体检。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即按国家级“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以县为单位按报考学段、学科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在报考县落选的,本人写出申请于2014年5月22日下午17时交黔东南州教育局“特岗办”,黔东南州教育局“特岗办”根据申请和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州所辖“特岗计划”岗位缺额县及时进行调剂。黔东南州对符合国家级“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上报省教育厅,省根据各地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在省的协调下,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调剂录取。
被录取考生(含黄平县“硕师计划”研究生)于5月22日上午10时在黔东南州广播电视大学与黄平县签订“特岗计划”聘任合同。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签订聘任合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硕师计划”研究生在签订合同时,须提交“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硕师计划”研究生,视为自动放弃“特岗计划”和“硕师计划”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特岗计划”招聘发布的各项信息,州“特岗办”及时公布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或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校内,报考者必须随时关注网上及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内校公布的各项通知、时间安排和相关信息〔特别是补录信息〕,报考时须提供真实的联系电话,并随时保持通讯畅通。报考者如因未及时查询“特岗计划”招聘公布的各项信息或错填联系电话、未接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不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签约的考生,一律视为自愿放弃面试、体检、录取资格及补录资格。
5、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完成后,黔东南州教育局于5月25日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公布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
6、上报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
若第一阶段招聘指标已全额录取,并且录取考生都全部签约,将不再进行第二阶段的招聘工作。若第一阶段招聘指标名额有缺额,报考者于5月26日可在贵州教育网、黔东南教育信息网查询招聘计划。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4年5月28日-30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4年6月3日-4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黄平县教育局报名审核确认。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特岗计划”小学岗位的,须提供入学前的黔东南户籍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和成人高校脱产学习的本科、专科毕业生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黄平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并建立报考档案。
6月7日后,贵州省教育厅“贵州教育网”、“黔东南教育信息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和黔东南州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6月9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试题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3年9月至2014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6月1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黔东州设一个考点,考点设凯里一中(老校区)。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方能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黔东南州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级、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按照填报志愿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6月23日后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在“贵州教育网”、“黔东南州教育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者须在6月27日到黔东南州广播电视大学进行面试。面试前在6月25日接受黄平县的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另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面试的具体安排,在贵州教育网、黔东南教育信息网公布。
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5、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特岗计划”县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填报志愿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黔东南州教育局在6月29日下午18时前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公布体检人员名单,报考者可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查询体检人员名单或向黄平县教育局办公室咨询.凡是被确定体检的考生,7月1日自带一张1寸免冠照片按体检规定到州教育局指定的医院集中进行体检。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特岗计划”县分类别(指国家级“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面试体检均合格的人员在黄平县落选需调剂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于2014年7月5日下午17时前交到州“特岗办”,州“特岗办”根据其申请和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州所辖“特岗计划”岗位缺额县市及时进行调剂。
被录取考生于7月6日到黄平县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聘任合同的已录取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特岗计划”招聘发布的各项信息,州“特岗办”及时公布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或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校内,报考者必须随时关注网上及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内校公布的各项通知、时间安排和相关信息〔特别是补录信息〕,报考时须提供真实的联系电话,并随时保持通讯畅通。报考者如因未及时查询“特岗计划”招聘公布的各项信息或错填联系电话、未接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不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签约的考生,一律视为自愿放弃面试、体检、录取资格及补录资格。
7、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7月10日省教育厅将在贵州教育网、黔东南教育信息网对录取签约人员进行公示。
六、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含“硕师计划”),须于8月27日前参加由省统一组织、黔东南州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培训地点:黔东南州广播电视大学)。培训合格后,由黔东南州教育局发给《2014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4年特岗教师报到证》,于2014年8月28日下午3:00到黄平县教育局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特岗计划”县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相关责任。
七、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黔东南教育信息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三)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师范处:0851-5283622
贵州教育网:0851-5953608
黔东南州教育局师范科:0855-8503590
黄平县教育局:0855-2355756
八、监督投诉
黄平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黄平县监察局、黄平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或省、州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黄平县监察局联系电话:0855-2469578
黄平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855-2355759
九、组织领导
(一)黄平县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文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胡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汪正元(县教育局局长)
周杰柱(县财政局局长)
杨再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吴江丽(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田芳(县监察局局长)
成员:龙国庆(县教育局党组书记)
吴正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何秀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祖宏(县财政局副局长)
许俊(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冯玉书(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小平(县教育局副局长)
彭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时宏秀(县教育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汪正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我县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等相关工作。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
1、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协调新招聘教师的经费保障、资金落实及其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好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发放,做好特岗教师三年后考核合格且自愿留任,成为正式教师的工资由县级财政负担的规划。
2、县编委办负责中小学编制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动态管理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实施“特岗计划”,支持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性调整。
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要求,认真审核“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与教育部门共同做好特岗教师的招聘工作。
4、县教育局负责制定招聘实施细则,牵头做好教师招聘、岗前培训、跟踪服务、三年聘期内的评估和考核管理工作。认真做好特岗教师每年一次的考核工作。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设岗位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做好特设岗位教师的户口及档案的随迁工作。
5、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合同管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十、保障政策
(一)特设岗位教师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在当地留任的,县人民政府负责在全县范围内调剂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不服从调剂安排的,视为放弃安置。工龄、教龄、薪级工资自2014年9月1日签订聘任合同之日起计算。对重新择业的,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和办理户口迁移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二)“硕师计划”研究生三年服务期等同“特岗计划”三年聘期,其三年服务期的管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委办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09〕342号)执行。服务期满、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留在我县任教的,可按“特岗计划”政策办理接转手续,纳入教师编制管理,并根据有关政策按办公教师带薪脱产一年到贵州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毕业后回我县学校工作;服务期满、三年年度考核合格,本人不愿意继续留在我县任教的(即不办理“特岗计划”接转手续),在贵州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期间,不能享受公办教师带薪学习的有关待遇,毕业后我县不安排工作,由本人自主择业。
十一、资金安排
(一)国家级“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县级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县级“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
国家级“特岗计划”由中央财政下达专项资金,按国家级“特岗计划”人均年工资性支出补助标准,与县级财政据实结算。“特岗计划”专项资金首先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后,可用于解决其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不包括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和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特设岗位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我省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工资发放标准以及其他津贴补贴比照本县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标准确定,享受本县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性年收入高于国家级“特岗计划”人均年工资性支出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如有结余,结余部分暂存县财政。
(二)县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岗前集中培训等。
(三)接收特岗教师的学校,要尽可能为特岗教师提供周转宿舍及其他必要生活条件。
黄平县教育局黄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平县财政局黄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