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莱芜市201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都必须通过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请报名、现场受理确认方式进行。
一、网报人员范围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莱芜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员(以下称国考人员)。
(二)已取得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在规定有效期内),并通过莱芜市2014年1月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员(以下称省考人员)。
(三)2011-2013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且未认定相应教师资格人员(以下称师范类毕业生)。
二、网报时间和要求
网报时间为4月14日—4月19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其中,国考人员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编号可查看合格证书或登录http://chaxun.neea.edu.cn/examcenter/query.cn?op=doQueryCond&sid=660&pram=certi进行查询;省考人员和师范类毕业生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网站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和申请。
1.选择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其中:国考人员、省考人员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本人面试科目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应与申请人所学专业一致);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
2.选择莱芜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3.选择莱芜市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
4.根据网站提示和说明,如实填写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信息,上传照片,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
5.网报结束后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3型纸,双面打印;或A4型纸双面打印,两页纸按顺序粘贴)。
三、现场确认
4月21日—4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已完成网上申请的人员到莱芜市教育局(办公楼四楼东)交教师资格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不参加现场确认的,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包括:
1、《教师资格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A3型纸,双面打印;或A4型纸双面打印,两页纸按顺序粘贴)。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的正反面在A4纸的同一面上)。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5、《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由教育局统一到体检医院领取)。
6、《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样表从本通知附件2下载)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与《教师资格申请表》粘贴照片、网上申请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清姓名、身份证号、申请教师资格类别)。
8、使用专科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人员,还需提供一级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9、国考考生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没有领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现场认定时一并领取)。
10、2011-2013届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在校期间成绩单(与提交的毕业证书对应,取自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原件、复印件,成绩单中未注明教育实习成绩的,还需提交在校期间的教育实习鉴定表(与提交的毕业证书对应,取自申请人人事档案)原件、复印件。
附件1:2014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附件2: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