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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简答题汇总(6)

时间:2011-11-19 10:16:24 点击:

  核心提示:中学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简答题汇总...
107、初二学生陈某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陈某在刑罚执行期间还可以继续接受义务教育吗?

答:可以。

108、初中学生李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限徒刑1年缓刑3年,李某可以回校继续读书吗?

答:可以

109、刚上初一年级的小明就被父母留在家庭工厂里做帮手,不让他继续上学,其父母有权这样做吗?

答:无权。根据《未保法》规定父母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110、某乡初中学生王某在他初二时,父母就给他订了亲,其父母这种行为可以吗?

答:不可以,是非法行为,《未保法》规定,父母不得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111、某初级中学为追求升学率,将年级成绩最差的三名学生除名,可以吗?

答:不可以。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的学生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11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适用范围?

答: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113、某班主任经常开拆学生的信件,目的是检查学生是否有不良行为,及掌握学生思想现状,班主任的做法合法吗?

答:不合法,除法律规定的部门外,任何人不得开拆他人的信件。

114、一名13岁的小学生未经父母同意,将一只价值500元的手表送给同学做生日礼物,其家长可以要求受赠的学生返还手表吗?

答:可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应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未征得监护人同意而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11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享有哪些权利?

答:(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116、金某(15周岁)在课间因小事与同学沈某发生争执,金某一拳击中沈某头部,致使沈某倒地,送医院不治死亡,问金某应当负刑事责任吗?

答:应负刑事责任。

117、某中学因为学生李某未能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将他开除,可以吗?

答:不可以。学校不能随意开除学生。

11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用什么方法处罚?

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是什么?

答:汉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12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我国的学校教育制度分哪几个阶段?

答: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答:(1)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12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答:(1)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合格的教师;

(3)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

12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哪些权利?

答:(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2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履行哪些义务?

答:(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6)依法接受监督。

12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哪些权利?

答:(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2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哪些义务?

答:(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127、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对在校园内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采用什么方法处罚?

答: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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