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嘉善中学优先招聘教师
简 章
根据嘉善县教育事业“十二五”改革和发展的总体规划,按照《2012年嘉善县高中段学校教师优先招聘简章》(善教人〔2011〕148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本校师资需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校教师优先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符合《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应具有学校对招聘学科专业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和教师资格(非师范类允许在录用后2年内取得,下同)。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身体健康。
二、招聘学科、人数以及要求
学科 |
专业 |
人数 |
招聘范围和对象 |
地理 |
地理科学 地理教育 |
1 |
①列入“211”工程“的全国重点高校2010-2012届本科毕业生,户籍不作要求。 ②全日制2010-2012届师范类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户籍不作要求。 ③全日制师范院校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或一次校级一等奖学金或二次二等奖学金以上获得者,嘉善县籍生源。 ④特别申明:地理、物理、化学以①、②对象为主,体育、美术则以③对象为主。 |
物理 |
物理教育 应用物理 |
1 | |
化学 |
化学教育 化学类 |
1 | |
体育 |
学校体育 社会体育 体育教育 |
1 | |
美术 |
美术教育 美术学 |
1 |
三、招聘的工作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凡符合录用条件的毕业生,由学校根据本简章的要求,按照公开报名、笔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聘用意向。其体检和公示录用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报名时所需材料和要求。应聘人员可按照招聘信息,直接向本校报名,由本人填写《嘉善县2012年公开招聘高中段教师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2012届毕业生可凭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3张;
师范类的还需提供:
(7)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2届毕业生可凭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证明);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本校报名,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到学校,并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和受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
3.报名确认。学校对报名对象所提交的材料当场进行资格初审,并发放《嘉善中学2012年教师优先招聘报名确认单》。
4.考核
学校采用集中组织等考核形式,以笔试和面试为主。
学科 |
笔试40% |
面试I -10% |
面试II- 50% |
综合成绩 |
地理 物理 化学 体育 |
以专业知识与能力的试题形式为主 |
以问答形式为主 |
指定内容上课 |
|
美术 |
素描或色彩 |
注:录取综合成绩的最低分数为60分。
5.体检、考察。在划定的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果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招聘计划数相应核减。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体检,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从划定的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以1:3按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6.公示拟聘用名单。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对象,由县教育局人事科在嘉善教育网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7.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对象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
四、招聘的其它事项
1.如发现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本招聘条件的,教育局将不予聘用。
2.面向全日制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在二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3.公示结束后,如遇聘用人员变动,不再依次替补。
4.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嘉善中学。
5.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573-84077078或84077098或84077030
学校地址:浙江省嘉善县罗星街道(县城)阳光路1288号
学校邮编:31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