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嘉善学院2012年专业教师
优先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2012年教师招聘工作,根据嘉善县教育局《2012嘉善县中职类学校专业教师优先招聘简章》(善教人〔2011〕14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行政研究,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必须符合《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2.应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中专或高校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允许在录用后2年内必须取得);
3. 应聘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
二、招聘的学科及条件
2012年电大嘉善学院专业教师招聘的学科、人数以及要求如下:
学科 |
专业 |
人数 |
户籍 |
条件 |
财会 |
财务管理、会计、会计学专业 |
1 |
嘉兴 |
全日制普通高校财务管理(会计学)二本专业及以上 |
工商管理 |
工商管理专业 |
1 |
嘉兴 |
全日制普通高校工商管理一本专业及以上 |
三、招聘工作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凡符合录用条件的毕业生,按照公开报名、笔试、技能测试的方式自主确定应聘意向,体检和公示录用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报名地点: 电大嘉善学院院长室;
3.联系电话:0573-84229203;
4.报名时所需材料和要求。应聘人员可直接到学院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由本人填写《嘉善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职类学校专业教师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2012届毕业生可凭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师范类的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2届毕业生可凭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证明);
(7)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3张。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报名,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到学院,并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和受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
5.报名确认。学院对报名对象所提交的材料当场进行资格初审,并发放《嘉善县2012年中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招聘报名确认单》,应聘人员凭此单参加笔试。
6.考核。学院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教师招聘考核工作。考核分笔试和技能测试两个环节,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60%。录取综合成绩的最低分数为60分。具体考核时间电话通知。
7.体检、考察。在划定的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报县教育局。由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体检、考察,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从划定的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以1:3依次替补(成绩并列的,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优先)。
8.公示拟聘用名单。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对象,由县教育局人事科在嘉善教育网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9.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对象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
四、招聘的其它事项
1.如发现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本招聘条件的,学院将不予聘用。
2.招聘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专业教师,在二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3.招聘公示结束后,如遇聘用人员变动,不再依次替补。
4.本简章的解释权属电大嘉善学院。
附件:
电大嘉善学院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