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绥芬河市2014年公开招聘
阜宁幼儿园聘用制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绥芬河市2014年公开招聘阜宁幼儿园聘用制教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1日
绥芬河市2014年公开招聘阜宁幼儿园聘用制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阜宁幼儿园2013年底已竣工,计划2014年5月交付使用的实际,为保证及时正常运转,现公开招聘聘用制幼儿教师,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幼儿教师岗位29名。其中,男性幼儿教师岗位不超过5名(如男教师入闱名额超过5名,则依次录用,额满为止)。
三、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4.具有全日制统招师范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教师资格;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受过刑事处分的;
3.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考条件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范围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1.本人具有绥芬河市户籍,或父母、夫妻有一方具有绥芬河户籍的,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以2013年12月31日前为准;
2.在绥芬河市参加高考的。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公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4年2月24日— 3月14日。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网站公布详细招聘信息。报考者需下载并填写《绥芬河市公开招聘阜宁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2份。
3.报名所需证件:报考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本人或父母)、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能够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学历证明材料及教师资格证明材料(2014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由此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近期二寸免冠彩照4张。
4.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科(市教育局四楼)。
由市纪检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联合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于2014年3月20日-21日到报名处,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收据统一领取准考证。
5.考务费:100元。
6.咨询电话:0453—3936335
7.市政府门户网站:www.suifenhe.gov.cn
市教育局网站:www.sfhsjyj.com
市人社局网站:www.sfhrsj.gov.cn
(二)组织考试
考试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市纪检委参与监督。考试分笔试、综合考试、面试,采取百分制。
1.笔试(2014年3月24日)
内容: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及相关知识。
2.综合考试(2014年3月25日-26日)
内容:讲故事25分、清唱25分、即兴演奏25分、即兴舞蹈25分。讲故事→清唱→即兴演奏→即兴舞蹈,每科综合考试项目在5分钟内完成。清唱歌曲自备。
3.面试(2014年3月27日-28日)
根据笔试和综合考试成绩,按照不超过1:2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选。面试以讲课为主,讲课时间为5-10分钟。
4.总成绩计算方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综合考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为3:4:3,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综合考试成绩为主。
5.确定考察人选:依据总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三)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幼儿教师上岗前健康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个人承担。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对未参加工作的应往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思想品德、在校表现及参加社会实践等情况;对有工作岗位的考生,按照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提出使用意见。
(四)公示
市政府门户网站:www.suifenhe.gov.cn
市教育局网站:www.sfhsjyj.com
市人社局网站:www.sfhrsj.gov.cn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市政府、市教育局网站和市人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工资为3500元/月,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从个人工资中扣除。聘用期限为三年,经考核合格续签聘用合同,续聘合同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
六、考试纪律
严格考试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在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并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组织考试过程中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聘用纪律及聘用公告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纠正,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市公开招聘阜宁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雪花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孙德忠市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赵广友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郝伟顺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张基兴 市教育局副局长
韩红伟 市教育局副局长
潘国君 市直属教育党委副书记
关海涛 市监察局副局长
吴 磊 市政府法制办科长
付陶然 市军转办主任
邓桂香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郝伟顺(兼)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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