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广州考点)
香洲区是广东省珠海市的中心城区,现有公办中小学校50所,其中中学12所,小学38所,均为区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为适应区教育事业发展,培育师资力量,现在广州设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在华南师范大学开展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人数及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全区范围内统一调配,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院校2014年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院校2012、2013年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3.2012年、2013年取得国外(境外)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人事关系在珠海市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香洲区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2008年9月前至今在岗)。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③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④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⑤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2.应聘人员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学历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境外)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事关系在珠海市的香洲区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年龄:在职临聘教师在1973年2月24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不限。
③专业: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相对应。其中: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比较教育学、教育学专业,分方向的,按照专业方向报考对应的学科;未分方向的,可报考中小学语文或中小学数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可报考中小学语文或中小学数学。中小学教育专业,分方向的,按照专业方向报考对应的学科;未分方向的,可报考中小学各学科。在英语为母语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可报考中小学英语。
④普通话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科。
1.网上报名及截止时间:通过香洲教育网(http://xzedu.zhuhai.gov.cn)报名,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及时修改查询密码,打印报名表,到现场报名点参加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14年3月14日17:00时。
2.现场报名及时间:现场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表,参加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3月12-14日(9:00-12:00时,14:00-17:00时)。
3.现场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就业指导中心(广州石牌中山大道西55号)。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审核材料、查阅学业成绩和面谈等方式进行,参加笔试人员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招聘5名(含)以下的学科按该学科招聘名额与参加笔试人数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招聘6名(含)以上的学科按该学科招聘名额与参加笔试人数不超过1:10的比例确定。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3月12-14日(9:00-12:00时,14:00-17:00时)。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就业指导中心(广州石牌中山大道西55号)。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具体安排,于3月15日12:00时前在香洲教育网公布(未获笔试资格人员名单不予公布)。
(三)初审材料
参加资格初审与面谈者须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大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
⑵身份证;
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⑷学业成绩单(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
⑸有效期内的计划生育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或现暂住地的村、居委会及以上计生部门或所在院系开具);
⑹已盖单位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⑺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⑻暂缓就业协议书或毕业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可改派遣(暂缓派遣)证明;
⑼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⑽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⑾珠海市内人事关系托管证明;
⑿教师资格证;
⒀代课合同书;
⒁代课证明(代课证明由所在学校校长、教务处主任签名后加盖公章)。
报名表收取原件,其他材料收取复印件,按如下顺序装订:
应届毕业生提供初审材料中的⑴⑵⑶⑷⑸⑹项。
暂缓就业毕业生提供初审材料中的⑴⑵⑶⑷⑸⑹⑺⑻项。
港、澳、台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初审材料中的⑴⑵⑶⑷⑸⑺⑼项。
国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初审材料中的⑴⑵⑶⑷⑸⑺⑼⑽项。
香洲区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提供初审材料中的⑴⑵⑶⑸⑺⑾⑿⒀⒁项。
【注】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初审者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笔试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笔试主要测试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1.笔试时间:2014年3月16日9:30—11:30时(9:00时凭身份证进试室)。笔试开考30分钟后停止入场,开考6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2.笔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以笔试公告为准)。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3.005、006、007、015、016、017学科按y=5χ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数。
其他学科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按以下公式计算:
其中,χ代表招聘学科拟招聘人数,у代表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若笔试考生达不到y值,则所有笔试合格考生均进入资格复审;若同一学科进入资格复审考生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具体事宜于3月17日17:30时前在香洲教育网公布。
【注】不参加笔试者或笔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五)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初审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收取复印件,原件验后退回)。
1.复审时间:2014年3月18日(8:30-11:00时)。
2.复审地点:华南师范大学(以复审公告为准)。
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各学科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名额空缺,不予递补。
各学科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事宜于3月18日23:30时前在香洲教育网上公布。
(六)面试
面试包含专业技能测试(基本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
1.专业技能测试(基本技能测试)
005、006、007、015、016、017学科的考生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基本技能、专业特长和其他才艺。
其他学科的考生须参加基本技能测试。基本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板书能力、语言能力等教师基本素质和特长才艺。
专业技能测试(基本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2.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应变能力和仪态仪表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时间:2014年3月19-20日,地点及有关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所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七)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005、006、007、015、016、017学科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30%,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其他学科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基本技能测试成绩×25%+结构化面试成绩×25%,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基本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均合格的人员,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学科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若应聘同一学科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按照专业技能测试(基本技能测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名次。若专业技能测试(基本技能测试)成绩仍然相同且影响到确定拟聘人员时,则对同分者再次进行结构化面试,以再次结构化面试成绩确定名次。现场公布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
拟递补人选的确定方法:在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基本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均合格的人员,各学科按考试综合成绩名次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初定拟聘用人员
入围体检及考察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初定为拟聘用人员。不愿意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依次递补。如公示、体检或考察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拟递补人员暂不签订《就业协议书》,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九)考察及体检
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十)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香洲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报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接收和聘用等手续。2014年7月初为拟聘人员报到时间(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拟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须准确无误并能及时接听或收看短信通知,确保联系畅通。
四、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由香洲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516832(区委组织部)、2611503(区教育局),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523079(区监察局),区教育局地址:珠海市香洲人民东路520号,邮编:519001。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因个人原因在毕业后半年内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3.不服从组织调配者;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6.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四)珠海市是珠江三角洲南端的一个重要城市,在200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珠海为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市。珠海是中国的五个经济特区之一,东与香港隔海相望,南与澳门相连,珠海从昔日一个经济落后的边陲小县,一跃成为新型花园城市。有关珠海简介请上网浏览珠海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zhuhai.gov.cn/)、珠海市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和香洲教育网(http://xzedu.zhuhai.gov.cn)。
香洲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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