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实西安区第一公立幼儿园师资队伍,提升师资水平,根据《黑龙江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精神,依据《黑龙江省城市幼儿园基本标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与岗位
(一)具体条件
1、年龄: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性别:女
3、学历:具备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政治素养高,团结合作,爱岗敬业,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招聘岗位
招聘主班教师9名,实行聘用制。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11日—6月15日
2、报名地点:西安区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7室
地址:西长安街58号
联系人:邢广艳
联系电话:5899716
3.报名材料:
需由本人持《西安区公立幼儿教师应聘登记表》(网页下方下载)2份到现场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允许在录用报到时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4)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
由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请关注西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djxa.gov.cn)。资格审查通过后于6月17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由区纪委监察局参与监督,考试分笔试、综合考试、面试三个环节。
1、考试内容
(1)笔试
时间:2012年6月18日
内容: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及相关知识。
(2)综合考试
时间:2012年6月19日
内容:弹琴、唱歌、舞蹈、绘画、讲故事。
(3)面试
综合个人笔试和综合考试成绩,按照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总分计算方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综合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权重比例分别为3:4:3,个人总成绩为100分。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幼儿教师上岗前健康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缺额人数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五)录用与签约
1、录用: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用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以综合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2、签约聘用:通过体检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
3.工资待遇:试用期月工资8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调整为绩效工资1200—1500元。其它福利与幼儿园公立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三、招聘的其他事项
1.如有特殊情况需有变动说明的,请关注西安区政府网站,教师招聘信息均在该网站上公告。
2.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3.本公告由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453—5899716
区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5899617
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