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省宜兴中等专业学校招聘专业技能指导教师公告
根据宜兴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的文件精神,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江苏省宜兴中等专业学校决定招聘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对口,并符合下列条件者:
1.曾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国家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含)以上;
2.年龄18-35周岁(1979年2月28日-1996年2月28日出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参加非法组织的;
(4)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表(见附件2)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rsk87976352@126.com。
2.报名时间:2014年2月10日—2014年2月28日。
3.报名须提供的相关材料(有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
(1)本人的毕业证书;
(2)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3)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国家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含)以上证书;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4.资格审核:学校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面试考核前一天,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材料的现场复审,并报宜兴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5.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三、考核
此次招聘采用现场技能操作加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现场技能操作和面试考核。其中现场技能操作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线,两项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分别为70%、30%。考试人员、时间、地点等在相关网上公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人选,确定人选与宜兴市教育局初步签订就业协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并组织实施考察。
五、公示及录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网上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取聘用手续,于2014年暑期分配至江苏省宜兴中等专业学校工作,并按政策享受事业单位编内教师待遇。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及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岗位缺额,根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试用期管理
1.录用人员,由录用学校与其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书》。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无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录用人员,试用期可延长至三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试用期满,经德、能、勤、绩考核合格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与其签订《宜兴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试用期聘用合同自然终止,进入人才市场重新择业。
七、招聘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宜兴市教育信息网:www.yxedu.net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xlss.gov.cn
本公告由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7974858、87976352、87985125。
八、招聘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伪造、编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宜兴市纪委:0510-87986221
宜兴市教育局纪委:0510-87981642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7985125
2.江苏省宜兴中等专业学校招聘专业技能指导教师报名登记表.rar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兴市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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