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无锡市锡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一)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高位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74名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级学院除外)应届毕业生(注释:应届毕业生是指2013年毕业和2012年未就业的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1);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⑴硕士(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1978年1月1日后出生)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获得国外硕士、博士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材料。
⑵无锡籍(含江阴、宜兴)2013届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和无锡籍(不含江阴、宜兴)未就业的2012届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⑶取得或将取得教师资格的无锡籍(不含江阴、宜兴)2013届国家“211工程”院校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符合上述⑴、⑶条的录用人员,届时尚未取得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相应教师资格的,可给予一年过渡期,如到2014年7月31日前仍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⑵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⑶参加非法组织的;⑷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者。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所有应聘新教师的人员均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时间:2013年4月24日——2013年4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30。
2、地点: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216会议室(东亭华夏中路12号)。
3、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A.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2013年无锡市锡山区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普通话等级证书、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硕士及以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B.无锡籍毕业生还须提供入学前户口簿(整本)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
C.2012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如不能提供就业报到证的,需提供区就业管理中心的待业证明)。
D.“211”工程院校非师范类考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统一考试证明材料。
E.其他相关材料。
F.报名咨询电话:0510—88200413,王老师。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5、考试费用: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7]146号《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规定,在报名时收取笔试费100元/人。特困家庭子女凭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证明材料可予免交。
6、开考比例: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人数为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根据报名人数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选择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若无符合条件的岗位选择,则退还考试费。
7、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补报名时间:2013年4月28日(上午:9:00—11:00),报名地点不变。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的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与聘用资格。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分笔试(或笔试+口语测试、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上课两个阶段进行,由锡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第一阶段: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论、教育法规等(区教育局不指定相关参考书和范围,也不组织相关辅导)。试卷满分100分。
(1)非英语、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考生:笔试成绩即为第一阶段成绩。
(2)英语学科的考生:加试口语测试(满分100分)
该类考生第一阶段成绩=笔试成绩×50%+口语测试成绩×50%
(3)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考生:加试学科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该类考生第一阶段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
根据考生第一阶段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二阶段上课考核的人员,并将结果进行公示。末位出现同分的,一并进入第二阶段考核。
笔试(口语测试、学科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