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公开招录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各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数量
幼儿园公办在编教师28名
二、招录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和团队合作精神。
2、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具有无锡市户籍,并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无锡市各幼儿园任教满3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公布之日)的现幼儿园在职教师(全额拨款事业性质人员除外)。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4月11日—4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30
2、报名地点:无锡市金城西路500号滨湖区行政中心三号楼四楼472室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所持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无锡市滨湖区幼儿园教师招录报名表》(须自行到无锡市滨湖教育信息网http://www.bhjy.net下载,并如实填写)、近期一寸照片2张。
(2)任教时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需任教幼儿园加盖公章确认)、提供任教幼儿园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等。
5、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精神,报名资格条件审核通过者缴纳笔试费100元/人。进入课堂教学测试环节的报考者另须交纳100元测试费。
6、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招录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7、报名咨询电话:0510-81178595;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张老师。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与录用资格。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分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上课三个阶段进行,由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满分100分)
考核内容:学前教育教学理论、学前教育专业实践知识等。
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高低,按职位需求数1:3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考核人员。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考核。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考核内容:美工(25分)、绘画(25分)、自弹自唱(25分)、舞蹈(25分)。
依据报考者专业技能成绩,按职位需求数1:2确定进入上课考核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上课考核。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3、课堂教学测试(满分为100分)。
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
上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所有考核结束后,将进入课堂教学测试环节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成绩和上课测试成绩按20%:30%:50%折算出总成绩,并对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需求数1:1确定入围名单,进行公示。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上课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入围人员。如上课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确定最终入围人员。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教委幼儿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医院由区教育局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符合要求的入围人员,由区教育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录用
公示后无异议者,办理有关录用手续,并服从教育局统一工作调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高低顺延递补,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录用人员见习期为12个月。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人事关系转滨湖区人才服务中心。
三、纪律与监督
教师公开招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滨湖区纪委:0510—81178052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纪委:0510—81178611
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178680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
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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