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高中(中职)教师资格初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资格审查情况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的基本情况在丽水教育网上公布,具体情况参见附件一。请相关人员根据名单认真核对各项信息,如有问题,请于
二、测试人员报到时间、地点:
三、2011年下半年全市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三类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分综合知识笔试、专业知识测试和试讲等环节。笔试、试讲的地点在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4号教学楼二、三楼,具体时间和内容安排如下:
(一)综合知识笔试:
(二)专业知识测试和试讲:
各学科具体要求:
1.音乐:按顺序备课试讲->专业技能测试:(1)自弹自唱(歌曲选自高中现行《音乐鉴赏》教材,曲目自选),(2)特长展示(自选一项);
2.体育:先进行技能项目测试(项目临时通知)->按顺序备课试讲;
3.美术:先集中进行30分钟技能测试>按顺序备课试讲;技能测试的内容:考生根据自己的特长选择一种表现形式(素描、水粉、水彩、油画等)在半小时内现场完成一幅作品(画夹、画笔、纸张自备);
4.中职专业课:按顺序备课试讲->面试专业知识;
5.其它学科(含中职文化、计算机学科)分科集中试讲室笔试(30分钟)->按顺序备课试讲。
各学科试讲教材见附件二。备课时间为一小时,试讲时间20分钟左右,备课时可使用教学参考书,但不许使用教案集等资料(试讲结束教案交评委),测试所需的教材、工具、文具(除体育器材及钢琴外)请考生自行携带。
四、参加测试的申请人员请务必带上身份证参加笔试和试讲。
五、综合知识笔试试场及座位号见报到处公布栏;专业知识测试在相应的试讲考场进行,试讲具体顺序号(电脑随机编号)11月12日下午在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4号楼一楼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