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教育系统在哈尔滨师范大学设考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依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拟在哈尔滨师范大学设考点,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3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公开招聘工作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努力提高公开招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师范高校201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专业知识与技能;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日;
7、具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应于2014年7月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8、“211”、“985”重点高校毕业生可以不受师范类院校条件的限制;
9、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河东区教育系统在哈尔滨师范大学设考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四、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天津市和河东区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本次招聘的教师,不提供食宿。
五、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和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招聘小组,负责招聘工作。招聘小组在哈尔滨师范大学设考点,以召开供需见面会、双方洽谈、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签约的方式进行。如在哈尔滨师范大学考点未完成招聘计划,招聘小组将在陕西师范大学设考点继续进行招聘,招聘方案另行公告。具体程序如下:
1、发布招聘公告
2013年11月25日至12月3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1月30日-12月4日(2013年11月30日-12月3日考生可在哈尔滨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报名,2013年12月4日下午3:00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报名地点和方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规定时间在所在院校提供的地点召开见面会,应聘考生按照招聘方案的要求和条件,选择学段、职位后,携带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小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招聘小组通知考生笔试时间和地点。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学段的一个职位,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未能开考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时携带的材料:学生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学金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小组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
4、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说课。
5、考察。招聘小组向学校了解拟签约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并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6、体检。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依总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名单,由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的考生报到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初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7、递补。首次签约后,如果有岗位空缺,由招聘小组集体研究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则在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8、公示。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9、备案。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签约的,在市人力社保局进行备案。
10、聘用。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报到时,若有证件不齐、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影响录用的事项,则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22-24150712马肃新
举报投诉电话:022-24223151齐金有
附:河东区教育系统在哈尔滨师范大学设考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2日
河东区教育系统在哈尔滨师范大学设考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 |||||||||
招考单位主管部门 |
招聘总数 |
单位类型 |
招聘岗位 |
岗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要求 |
其他 | |
河东区教育局 |
30 |
全额事业 |
专技岗 |
中学教学工作 |
2 |
研究生及以上 |
物理专业 |
1、具有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报考英语教师岗位应具有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 | |
专技岗 |
中学教学工作 |
2 |
研究生及以上 |
历史专业 | |||||
专技岗 |
中学教学工作 |
2 |
研究生及以上 |
数学专业 | |||||
专技岗 |
中学教学工作 |
2 |
研究生及以上 |
化学专业 | |||||
专技岗 |
中学教学工作 |
1 |
研究生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专业 | |||||
专技岗 |
中学教学工作 |
1 |
研究生及以上 |
英语专业 | |||||
专技岗 |
中学教学工作 |
1 |
研究生及以上 |
生物专业 | |||||
专技岗 |
中学教学工作 |
1 |
研究生及以上 |
政治专业 | |||||
专技岗 |
幼儿教育教学工作 |
18 |
本科及以上 |
学前教育;舞蹈; 美术;音乐专业 |
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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