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浙江省201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第2号)
2011年10月20日至21日,我中心共受理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99人。根据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所学专业与申请任教学科不一致的,必须进行专业知识考试。经我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后,现将是否参加专业知识考试(笔试)的名单公告如下:
档案号 |
姓名 |
性别 |
资格种类 |
任教学科 |
是否笔试 |
初-01 |
项敏红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外语 |
否 |
初-02 |
姚佳佳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外语 |
否 |
初-03 |
张丽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语文 |
否 |
初-04 |
胡晓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外语 |
是 |
初-05 |
陆蒙野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数学 |
是 |
初-06 |
李庆蕾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数学 |
是 |
初-07 |
朱庆云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外语 |
否 |
初-08 |
赵婧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外语 |
否 |
初-09 |
王碧英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外语 |
是 |
初-10 |
殷鹏 |
男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社会 |
是 |
初-11 |
陈珍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语文 |
否 |
初-12 |
刘晓婷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数学 |
是 |
初-13 |
叶莹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科学 |
是 |
初-14 |
许林珏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外语 |
是 |
初-15 |
孙洁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美术 |
是 |
初-16 |
王珍珍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数学 |
是 |
初-17 |
胡陈丹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外语 |
是 |
初-18 |
杨阳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语文 |
是 |
初-19 |
陈梦莎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外语 |
否 |
初-20 |
孙逸清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外语 |
否 |
初21 |
詹翔巍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数学 |
是 |
初-22 |
沈丽芳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数学 |
是 |
初-23 |
赵孟倩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体育 |
否 |
初-24 |
徐欢萍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外语 |
否 |
初-25 |
程艳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外语 |
否 |
初-26 |
汪瑾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外语 |
是 |
初-27 |
张雷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外语 |
否 |
初-28 |
任瑞芳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外语 |
否 |
初-29 |
金斐斐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语文 |
是 |
初-30 |
王成芳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心理学 |
是 |
初-31 |
杨琛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外语 |
是 |
初-32 |
张铝霞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数学 |
否 |
初-33 |
沈佳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外语 |
是 |
初-34 |
戴益萍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外语 |
否 |
初-35 |
夏雯姗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科学 |
是 |
初-36 |
叶晔捷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科学 |
是 |
初-37 |
林深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美术 |
是 |
初-38 |
戚佳艳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外语 |
否 |
初-39 |
赵静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外语 |
是 |
初-40 |
张海萍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数学 |
是 |
初-41 |
金颖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外语 |
否 |
初-42 |
蒋薇薇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科学 |
是 |
初-43 |
蒋磊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美术 |
是 |
初-44 |
张磊 |
男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体育 |
否 |
初-45 |
黄艳萍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语文 |
是 |
初-46 |
何玲玲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外语 |
否 |
初-47 |
钱牧禾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外语 |
否 |
初-48 |
周奕君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音乐 |
是 |
初-49 |
颜莎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音乐 |
是 |
初-50 |
严菲菲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语文 |
是 |
初-51 |
薛方园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语文 |
是 |
初-52 |
劳心怡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语文 |
否 |
初-53 |
郑利燕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外语 |
是 |
初-54 |
周莉莉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体育 |
否 |
初-55 |
周林雅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语文 |
否 |
初-56 |
张翠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外语 |
是 |
初-57 |
郑逸群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外语 |
是 |
初-58 |
许霓霞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科学 |
是 |
初-59 |
张斌 |
男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数学 |
是 |
初-60 |
孙希 |
女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音乐 |
否 |
小-01 |
童晨亮 |
男 |
小学教师资格 |
数学 |
否 |
小-02 |
范脚娟 |
女 |
小学教师资格 |
外语 |
是 |
小-03 |
王丽姿 |
女 |
小学教师资格 |
外语 |
是 |
小-04 |
崔新兰 |
女 |
小学教师资格 |
外语 |
否 |
小-05 |
王怡 |
女 |
小学教师资格 |
数学 |
是 |
小-06 |
方园园 |
女 |
小学教师资格 |
外语 |
是 |
小-07 |
胡韵 |
女 |
小学教师资格 |
语文 |
否 |
小-08 |
高斐 |
女 |
小学教师资格 |
外语 |
是 |
小-09 |
王莹 |
女 |
小学教师资格 |
外语 |
否 |
小-10 |
钱云飞 |
女 |
小学教师资格 |
数学 |
是 |
小-11 |
郭丽霞 |
女 |
小学教师资格 |
数学 |
是 |
小-12 |
高亚萍 |
女 |
小学教师资格 |
外语 |
是 |
小-13 |
韩霏 |
女 |
小学教师资格 |
美术 |
是 |
小-14 |
潘亚青 |
女 |
小学教师资格 |
语文 |
是 |
幼-01 |
钱杭琦 |
女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是 |
幼-02 |
单英华 |
女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否 |
幼-03 |
邱玥 |
女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否 |
幼-04 |
高漪 |
女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否 |
幼-05 |
厉倩 |
女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否 |
幼-06 |
钱叶娜 |
女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是 |
幼-07 |
汤芬芬 |
女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是 |
幼-08 |
周燕芳 |
女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否 |
幼-09 |
方春香 |
女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否 |
幼-10 |
马炎 |
女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否 |
幼-11 |
陈海芳 |
女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是 |
幼-12 |
祝春艳 |
女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是 |
幼-13 |
宋芸蕾 |
女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否 |
幼-14 |
楼琳 |
女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否 |
幼-15 |
李丹艳 |
女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是 |
幼-16 |
李红英 |
女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否 |
幼-17 |
王瑛 |
女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否 |
幼-18 |
王莹 |
女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是 |
幼-19 |
江玲玲 |
女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否 |
幼-20 |
沈杨 |
女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是 |
幼-21 |
邵成 |
男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是 |
幼-22 |
马丽 |
女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否 |
幼-23 |
张莹 |
女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否 |
幼-24 |
沈熠琳 |
女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是 |
幼-25 |
山彩霞 |
女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园 |
否 |
请以上须参加专业知识考试(笔试)的56名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于11月11日上午8时30分到江干区社区学院(昙花庵路209号)参加考试。考试须知如下:
1、考试时间:9:00——10:40,共100分钟。
2、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两者不得缺一,以备检查。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之内不得离开考场。
4、考生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书籍、笔记、纸张、计算器等物品,如携带以上物品,必须集中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方可入座。手机关机。
5、考试必须用钢笔或中性笔书写答卷,答卷过程中会用到2B铅笔、橡皮和尺子等,用于填涂试卷,请考生务必带上。
6、答卷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
7、考试期间,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独立答卷,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或座位。考试中不得有翻阅资料、吸烟、交头接耳、偷看他人试卷、传递纸条、交换试卷、替考等行为。凡违反上述规定,都以考试作弊论处,当场取消考试资格,并通报考生工作单位。
8、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翻转放在桌面上,立即离开考场。离开时不得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联系人:凌老师
联系电话:86996395
江干区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