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县2013年度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简章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按照《山东省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发〔2010〕92号)、《关于做好全市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聊人社发〔2013〕2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县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2、具有教师资格和专业资质。①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毕业人员;②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③具有初、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音乐、美术、体育专业毕业人员。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2日后出生)。
4、具有聊城市常住户口,县(市、区)间可跨县报考。
5、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不能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茌平县2013年度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教师40人。
1、东片23人(振兴、信发、博平、温陈、胡屯、冯屯、杜口、乐平)。
2、西片17人(杨屯、洪屯、贾寨、肖庄、菜屯、韩屯)。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1、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7日至11月19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30—5:30
报名方法:报考人员报名时,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普通中高等学校毕业生并提供报到证。领取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
报名时交二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3张,笔试考务费每人80元。经审查合格符合报名条件的,于11月22日到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结束后,一个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2、报名地点
茌平县人才交流中心二楼(县城大隅首西100米路南)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侧重《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卫生学》、《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师教育指导纲要》等。
笔试时间:2013年11月23日 上午9:00—11:30
具体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11月25日下午3点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张榜公布。
2、面试
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面试主要侧重测试考生的普通话、弹唱、舞蹈、绘画、手工制作等技能。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人员名单,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张榜公布。
五、体检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工作,原则上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给予其5年内不得参加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处理。除特殊情况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核聘用及待遇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对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编制、人社、教育部门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本简章由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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