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东昌府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简章
根据我区新建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聊人社发【2013】23号《关于做好全市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和市人社局、教育局的统一安排,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现将2013年东昌府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2、全日制统招院校未就业毕业生、具有教师资格和专业资质。
①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毕业人员;②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③具有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音乐、美术、体育专业毕业人员。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聊城市常住户口。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根据东昌政发[2009]111号文件的规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入伍的退役士兵三年内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东昌府区2007年至2009年招聘的“村主任助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具体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详见《2013东昌府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定向招聘岗位无应聘人员报考的,岗位计划在原中心幼儿园调剂使用。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应聘人员按学区报考。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4日—11月6日
2、报名地点:东昌府区行政服务中心(柳园南路142号)
3、提供材料: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所有证明材料均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013年东昌府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附件3,网上下载),本人一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3张。另外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村主任助理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入伍的退役士兵要出具退伍证。
4、资格审查:这次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工作人员负责对其本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证件真实,材料齐全,符合应聘条件。
5、缴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交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如有可以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大学生,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确认减免手续。)
6、准考证领取:2013年11月14日到东昌府区行政服务大厅报名处领取。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试题全部委托外地命题印刷。
1、笔试时间:2013年11月17日上午 9:00--11:0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考试地点为准
3、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卫生学》、《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内容。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4、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于2013年11月21日在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评委全部异地聘请。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普通话、弹唱、舞蹈、绘画和手工制作等技能。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的1:1.5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被取消资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所报职位的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在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进入面试人员于2013年11月22日-23日到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北大厅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办理有关面试手续。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面试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其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每个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分学区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五、考核体检
进入考核、体检的人员确定后,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核、体检。档案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查阅审核。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取消录取资格。对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录用。对考核、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人员造成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所报学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申报岗位。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再出现空缺岗位的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其他
对此次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违纪人员的处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635-8413262 0635-8241254
附件1《2013东昌府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rar
附件2《2013年东昌府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rar
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昌府区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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