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阳谷县招聘幼儿教师简章
根据聊城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和我县教育工作需要,按照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6名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2、具有教师资格和专业资质。①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毕业人员;②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③具有初、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音乐、美术、体育专业毕业人员。
3、具有聊城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止到2013年11月5日)。
4、年龄条件为: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5、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应聘须知》和《招聘计划》)。
6、报考人员一经聘用,应与用人单位签定五年期限的聘用合同,否则视为放弃应聘。
7、在读高校毕业生等文件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不能参加报名应聘。
二、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6日09:00—11月9日17:00
2、查询时间:2013年11月7日09:00—11月10日17:00
3、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要自觉诚信报名,登录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anggu.gov.cn/rsj/),如实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填写诚信承诺书。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在资格初审前多次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与考试时的身份证应当一致。
4、网上资格初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5、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查询初审结果。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应于2013年11月7日13:00—11月10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应聘。缴费成功后,应立即下载打印《2013年阳谷县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2013年11月13日—15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笔试考务费每人8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低保人员,可在网上缴费期间,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详见《应聘须知》),于2013年11月8日—9日到阳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一楼现场办理确认减免手续。
6、信息采集:2013年11月14日—15日,考生本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阳谷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一楼(谷山北路县委党校北500米路西),现场采集掌静脉和身份证信息。凡不按要求采集信息者,不得进入考场。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5倍的,按1:1.5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其应聘人员如符合其他职位的招聘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通知不到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与资格审查
考试的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笔试的命题、印刷、阅卷全部委托外地相关机构进行,面试评委全部在异地聘请。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结果全部在报名网站予以公示。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重点测试《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卫生学》、《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
笔试时间:2013年11月17日。
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选。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件材料(详见《应聘须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应聘。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应聘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内容:测试普通话、弹唱、舞蹈、绘画、手工制作。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公布。面试考务费70元,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选。
四、考核体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进行,费用自理。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除因特殊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因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招聘录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计划及职位
具体招聘计划、招聘职位见附件《2013年阳谷县招聘幼儿教师计划》。
七、招聘监督
县纪委、监察局、检察院对招聘进行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考生或工作人员,按照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社会监督员进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
八、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咨询电话:0635-6217238、18866506099
阳谷县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