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对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测试对象:
经研究决定,申请2013年下半年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定于10月26日—27日。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幼儿园学科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定于10月26—27日,10月25日下午3时各测试对象到教育局五楼会议室报到抽签。其他各学科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定于10月26日,测试对象请于26日上午6:40前带身份证到安洲小学报到、抽签,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测试内容:初中一、二年级上册教材,小学四、五年级上册教材,幼儿园大班教科书。测试对象请自带教材(现行学校使用的教材)。
三、测试要求: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采用模拟上课形式进行。模拟上课准备时间为1个小时,上课时间要求掌握在15分钟以内,上课结束后须回答专家的提问;进入准备室时只准带教材;进入上课室时只准带教材和在准备室准备的材料,不得带其它参考资料,测试时不得自我介绍学校及个人姓名等信息;测试结束时须向评委上交准备的教案;违犯规定者将影响测试成绩。
四、收费规定:根据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2009]46号)精神,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每人280元。请各测试对象于10月24日(星期四)下午4点前到教育局计财科(6楼)缴纳。
联系人:应老师(87728727)。
仙居教育局
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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