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规定,凡通过现场确认且体检合格的原“省考”教育学、心理学合格的申请人员,若所学专业与申请专业不相符的,需进行专业知识测试。现将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10月23日(周三)下午13:30至15:30
二、测试地点:鄞州区教师进修学校301教室(宁波高教园区钱湖南路2号)
三、测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
四、测试形式:笔试
五、测试分值:试卷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六、测试名单:共7人(其中初中5人,小学2人)
初中语文:杨晓燕
初中数学:唐刚杰、张荣强、任幼伟
初中美术:罗 维
小学语文:闻 颖
小学美术:张小波
请上述人员携带身份证及现场确认通知单准时参加测试,开考30分钟后一律不得进入试场。
联系电话:87525791
附件:鄞州区教师资格认定专业知识测试考试人员须知
鄞州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013年10月19日
鄞州区教师资格认定专业知识测试考试人员须知
1、凭身份证及现场确认通知单进入试场,并放在座位的左上方,以备核对。
2、不得携带计算器和各种资料。
3、保持试场安静。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带入考场,也不得作为计时器使用,已带的一律关机并放在指定位置,开考后不得互借文具。手机等违禁物品带至考位的按违纪处理。
4、按时进入试场,迟到30分钟后不得进入试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才能交卷离开试场。
5、遵守考试规则,独立完成答题,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除在密封线内写上本人姓名、申报学科和所在学校外,不得在卷面上做任何记号。
6、答完题后,必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更不得喧哗。
7、应考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8、考试时间:13:30-15:30。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201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