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测试对象:
经研究决定,申请2013年下半年认定高中(含中职)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定于10月26日。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定于10月26日,测试对象(非全国统考人员)请于26日上午6:30前带身份证到台州市学院路小学(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白云山西路261号)报到、抽签,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测试内容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一、二年级教材。测试对象请自带教材。
三、测试要求
测试形式是试讲。课备时间为2个小时,试讲时间要求掌握在20分钟以内,结束后须回答专家的提问。进入准备室时只准带教材;进入试讲教室时只准带教材和在准备室准备的材料,不得带其它参考资料;测试时不得自我介绍县(市、区)、学校及个人姓名等信息;测试结束时须向评委上交准备的教案。违犯规定者将影响测试成绩。
四、收费规定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2009]46号)精神,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每人280元。请各测试对象在报到时交给财务人员。
联系人:陆老师(88532705)
台州市教育局
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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