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河区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特聘教师招聘简章
为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拓宽择业、就业渠道,同时为加强我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师资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根据《关于在贵阳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继续实施特聘教师工作的通知》(筑教发〔2011〕78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特聘50名教师到我区民办学校任教。
一、特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贵阳生源或贵阳户籍,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贵阳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未就业或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的往届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4、必须具备相应学科等级的教师资格证;
5、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需符合贵州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特聘:
1、曾受过记过或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开出公职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1年8月23日至24日(9:00----16:00)
报名地点:贵阳市小河区教育局人事政工科(小河区黄河路443号区政府大楼裙四楼)
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有效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用A4纸复印);
2、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用A4纸复印);
3、近期一寸同底相片3张;
4、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用A4纸下载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一份。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11年8月26日;
面试地点:小河区第一小学;
面试题目:8月25日在贵州小河教育网上公布。
四、体检
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遇某岗位末位考生试教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按照贵州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要求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拟聘对象,则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拟任教学校与区教育局三方签订为期两年的聘用协议。区教育局要为特聘的高校毕业生统一购买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商业保险。拟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未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另行增补。
六、管理与考核
(一)特聘在民办学校任教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间的人事档案由贵阳市教育系统人事代理工作站(贵阳市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托管,免收一切费用,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学校或区教育局。
(二)特聘到民办学校任教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包括寒暑假)生活补贴,小学教师的补贴1000元,中学教师的补贴1200元;每人每学期交通补贴400元。此外,由区教育局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三)每学年结束,各设岗学校要对本校特聘高校毕业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存入其人事档案。
(四)两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特聘高校毕业生可享受考录或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加分的优惠政策。具体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意见》(筑党发〔2009〕13号)的精神执行。
八、工作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循“自愿、公开、公平、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
小河区教育局人事政工科电话:0851-3801327
监督电话:
小河区教育局纪委电话:0851-3806275
附件:1、小河区2011年特聘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教师岗位一览表
贵阳市小河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