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磁县公开招聘小学、幼儿教师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报请县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69名、幼儿教师17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应教师资格的磁县生源(磁县籍)应往届全日制统招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
2、幼儿教师岗位应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幼教专业(含学前教育专业)、有相应教师资格的磁县生源(磁县籍)应往届全日制统招未就业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恪守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4、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
三、报名办法
符合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的毕业生,报考学科必须按照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原则进行申报。招聘岗位详见《2011年磁县公开招聘教师拟聘岗位一览表》。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10月25日至 10月28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在磁县职教中心进行现场报名,招聘公告在县电视台、县教育局网站等媒体公布。
(二)报名办法。报名由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报名时须出具的证件:毕业证、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本、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在报名当日进行资格审查时,所有证件必须是原件,并且必须齐全,缺一不可。所有证明信、复印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除外)都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报名人员经过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磁县教育局网站”下载,提前填写,也可在报名现场免费索取。
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11月1日至2日上午8:30—下午5:30到磁县职教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三)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应聘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应≥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该岗位招聘人数可以进行调剂,并通知应聘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由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2011年11月5日,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专业知识占70分。公共基础知识为新课改理念、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公文写作和近一年时事政治;笔试中的专业知识为所报学科的相关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
依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一般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比例的,按照邯人社〔2011〕3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11月8日在“磁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面试采取讲课和回答问题的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担任评委,每组评委7人组成,满分为100分,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面试准考证的领取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之和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当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也并列的,一同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磁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二)体检和考核
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临时指定。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资格,依据报考同学科总成绩依次递补。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要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进行审查,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资格,依据报考同学科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审核与聘用审批
对招聘结果公示无异议,所聘用的教师,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照磁字〔2009〕67号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一年,工资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一年到期后,经综合考核称职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
新聘用人员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证,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录资格,所缺名额依次递补。
六、本公告由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0一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