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邱县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简章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8名小学教师。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邱县生源(含到邱县报到),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的未就业毕业生。
招聘人数为小学语文教师18名,小学数学教师18名,小学英语教师12名,共计48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恪守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4、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符合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的毕业生,按照岗位条件集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2月8日至2012年2月14日;
(二)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
(三)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复印件):①毕业证书;②身份证;③就业报到证;④就业协议一式三份;⑤教师资格证;⑥近期蓝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2、资格审查: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邱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 两份,交纳报名费100元。招聘人数与所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应学科招聘名额予以调整。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2年2月16日,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月15日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教法和本学科专业知识,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
根据招聘计划所确定的不同学科,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一学科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报考同学科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于2012年2月17日在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二)面试
面试准考证于2012年2月18日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讲课和回答问题的方式,从外地聘请专家评委(每组7名)现场打分,现场公布。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之和,按照所报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当比例内报考同学科的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也并列的,一同进入体检。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医院临时指定,封闭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依据报考同学科总成绩依次递补。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要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进行审查,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资格,依据报考同学科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聘用形式及待遇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的有关要求,此次新招聘教师实行聘用制,由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合同鉴证,县编 办办理落编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 定办理解聘手续。
六、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证,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工作始终,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考录资格;发现填报情况不实的,三年内不得报考。
七、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