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郓城县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的通知》(菏人〔2007〕39号)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计划:280名。其中:研究生学历高中教师15名,农村初中教师45名,城区小学教师12名,农村小学教师173名,幼儿教师20名,宋江武校教师5名,职业教育教师10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表。
除研究生岗位外,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招聘岗位,经县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本次招聘岗位中调整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记录。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素质和其它条件,无口吃现象。
(二)应聘研究生教师岗位和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限户籍;应聘初中、宋江武校、职业教育教师岗位的应具有菏泽市户籍;应聘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郓城户籍或已在郓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报到的毕业生。2013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三)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年龄要求见附表。其中应聘英语、音乐、美术和体育学科的,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上任教学科应与应聘学科一致。年龄以身份证年龄为准。2013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四)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应聘;已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方式
根据招聘岗位不同采取不同的招聘方式,应聘研究生岗位的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其它岗位的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4日—9月10日(节假日不休)
(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郓城县技工学校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4、报名办法: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本人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报名时交考试考务费120元。应聘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考试考务费。
五、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实施。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三个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1、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满分10分。
2、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新课程基本理论、教学案例分析、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等,满分15分。
3、专业知识:所报学科的专业课知识等,满分75分。
4、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一般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费用:每人70元。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应聘研究生岗位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七、体检考核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和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如果同1个招聘岗位中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进行考核,并对有关证件、档案等材料进行审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方法及待遇
根据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郓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ycrsj.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教育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考生与聘用学校签订不少于五年的聘用合同。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由县人社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正式聘用后,纳入正式教师编制管理。
九、监督检查
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将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张贴等方式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县纪委、监察局将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招聘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郓城县事业单位的任何招聘考试,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干扰招聘工作,构成犯罪的,由执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十、本简章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0530-6523219、6990517、6583097
咨询电话:0530-6523025、6583022、6523249
郓城县公开招聘
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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