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野县2013年教师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根据省、市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文件规定和2013年的编制使用计划,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从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中招聘部分教师。为此,特制订《巨野县2013年教师招聘简章》。
一、招聘计划
招聘教师人数共239名。其中:中小学教师180名,幼儿园教师51名,职业学校教师8名(具体计划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现象。
(二)应聘中学教师人员原则上具备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但必须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研究生除外);应聘小学教师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研究生除外);应聘幼儿园教师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中等幼儿师范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聘应聘职业学校教师必须具备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与应聘专业相符。应聘,且,且
(三)应聘中学、职业学校教师人员限菏泽市户籍,应聘小学、幼儿园教师人员限巨野县户籍,2013年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四)应聘人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限),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未经协议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应聘。
(五)已在我县全额单位就业、财政供养的人员及现役军人,不在本次招聘范围。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统一选拔、择优聘用。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3日——7月26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3、报名办法: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非师范类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报到证明。报名时现场采集个人信息。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及职业学校教师应聘人员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其他专业如本学科无招聘计划的,可按相近学科报名,初等教育专业毕业生只能应聘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现场缴纳考务费,收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4、资格审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笔试
1、应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人员必须参加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应聘职业学校教师人员,经审查合格者不参加笔试,按招聘计划不少于1:2的比例直接进入试讲,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相应缩减招聘计划(如该计划取消,应聘人员按相近专业报名),所缩减的计划分配到中小学,如应聘人员超过用人计划1:4的,则按1:4的比例按以下条件依次筛选进入试讲范围:①特困生②学历高者③本专业毕业生④毕业时间早者⑤年龄大者。
2、笔试内容:中小学笔试内容为现行初中教材内容;幼儿园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及幼儿教育基础知识。考试科目必须与所应聘学科一致。
3、笔试时间:7月30日12:00前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笔试于7月31日上午8:30入场,9:00开始考试,开考15分钟禁止入场,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笔试时间为90分钟,其它学科及幼儿园教师笔试时间为60分钟,考试过程中不得离场和提前出场。
4、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注明的地点为准。
5、参加笔试时,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入场,否则取消笔试资格。
(三)确定试讲人员,填报应聘意向
1、8月1日在《巨野教育网》公布笔试成绩。结合生师必须具备正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根据笔试结果,按各学科用人计划1:2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并列名次按①特困生②学历高者③本专业毕业生④毕业时间早者⑤年龄大者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试讲范围。
2、语文学科分两个试讲组:永丰、太平、柳林、万丰、营里、董官屯、核桃园七镇区(办)为第一试讲组,章缝、大义、谢集、陶庙、独山五镇区为第二试讲组;英语学科分两个试讲组:太平、龙固、柳林、大义四镇区为第一试讲组,万丰、营里、章缝、董官屯、谢集、独山、核桃园七镇区为第二试讲组,高级中学语文、英语招聘计划分配到以上试讲组;幼儿园教师分三个试讲组:田庄、太平、龙固、柳林、万丰为第一试讲组,田桥、营里、章缝、大义、董官屯为第二试讲组,谢集、陶庙、核桃园、独山、麒麟镇为第三试讲组,县实验幼儿园、开发区幼儿园招聘计划分配到以上三个试讲组。其它学科不再分组。所有进入试讲范围的人员于8月1日15:00至18:00持《准考证》、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确认信息,语文、英语两学科及幼儿园应聘人员同时填报应聘试讲组别意向,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处理。
3、参加试讲人员需缴纳聘请专家评委费,收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四)试讲
试讲主要从教师基本素养、基本技能、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教学组织能力等方面综合评价,试讲总分为100分。
1、试讲时间:8月5日7:00集合,试讲地点另行安排。
2、各学科成立相应的试讲评课小组,中小学试讲内容为现行初中教材,幼儿园试讲内容为现行幼儿园教材,职业学校试讲内容为现行中等职业学校教材。
3、试讲形式:采用说课的形式。每节课不超过10分钟;试讲节次、内容临时抽签确定,教材统一安排。
4、试讲程序:
①试讲安排:所有参加试讲的人员于试讲当天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抽签点名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处理。
②评课及打分:每节课前将评课标准和记分表发给每位评委一份,评委根据试讲情况写出得分,由评课小组负责人计算出总分,并当场向试讲人员公布。
③各科试讲结束后公布最后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