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继续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地理科教师。
一、招聘名额:5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或具有高中地理科教师资格证。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至1995年9月1日);
(五)本次招聘的对象不包含机关、事业和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要求
(一)报考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要践行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9月4、5、6日(8:30—11:00,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新兴县教育局人事股(新城镇北大垌文华路46号,联系电话:0766—2978177)。
4、报名要求:报名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色照片3张(属“三支一扶”支教期满应聘者,需提交服务单位所在地的政府人事部门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发给准考证。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报名后审查合格的即发准考证。
(六)收费:经县物价局批准,收取每位考生考试费55元。
五、招聘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为60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9月10日上午8:30至11:00
2、笔试地点:新兴县第一中学
3、笔试科目:所招考学科的专业知识
4、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的规定,在笔试总分上加10分。
(二)面试
1、面试地点:新兴县第一中学。
2、面试时间:9月10日下午2:00
3、面试科目:抽选相应学科备课一节(时间为90分钟)和试讲一节课(时间为20分钟)。
4、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成绩公布
笔试、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新兴县教育局网站和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合格标准及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考核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因考核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新兴县教育局网站和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高中招聘录用人员由县教育局按各学校招聘学科岗位统一调配。
九、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待遇。新聘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五年),实行试用期一年(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政策咨询
有关招聘工作的详情由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解答,咨询电话:0766-2978177。
新兴县教育局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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