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具有从教经历的人员中招聘农村教师的公告
经区委编委会研究决定,2012年在全区具有从教经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农村教师,补充到缺编乡(镇)、村校任教,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公开考试,严格标准,强化监督,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巴州区2012年公开招聘农村教师40名,具体职位详见《巴中市巴州区2012年在具有从教经历人员中公开招聘农村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②2004年12月31日前在巴州区中小学连续从教至今(不含幼儿教育),且本次招聘后可以确定的连续工龄与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工作年限之和满10年及以上的人员(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2、岗位要求
招聘人数、学历、专业、从教经历及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表》。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⑤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报考或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通过考试考核,择优聘用到缺编的乡村学校任教。公开招聘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开考比例,如达不到,则根据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条件和意愿报区教师公招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比例进行开考。
(一)报名
1、职位选择: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类职位。
2、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2日至2012年12月14日下午6时止。
3、报名地点:巴州区教育局3楼会议室。
4、报名所带证件及资料: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持本人身份证、两张一寸同底近期免冠照片、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从教经历相关资料。
5、资格审查:由所在学校、学区对报名人员的从教经历进行资格初审后,再由区教育体育局、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报名人员的从教经历及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在公示期间凡有实名举报的,由纪检、监察、教体、人社等部门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取消作假者的报名资格。
6、报名费用:按区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
(二)考试
1、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总分150分;面试不占分值,为合格或不合格。
2、考试科目
①公共科目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参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的通知》(川人社[2012]145号)进行命题和考试,分值60分。教育公共基础考试复习参考书目为四川省教师招聘考试通用教材。附:《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
②专业科目笔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等相应的专业知识,分值90分。
③面试内容:主要考查教学素养、敬业精神、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2日上午9:00至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公示
公示时间:2012年12月24至2012年12月26日6时止。
公示方式:张榜公示与网络公示。
公示地点:区教育体育局,巴州区教育网。
公示期间参考人员可按规定申请查分,公示期满不再查分。在公示期内凡有实名举报的,纪检、监察、教育、人社、保密等部门受理并组织调查,凡经查核属实的,取消考试成绩和资格。
查分:2012年12月27日查分。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版)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0年修订版)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报经区教师公招领导小组同意后,可由招聘单位指定医院复查一次。申请复查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以及未按单位规定时间完成体检项目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由区教育体育局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因体检、面试、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区教育体育局报区教师公招领导小组同意后,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取及聘用
1、符合招聘条件的任教人员,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体检、面试、考核结果依次确定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用。
2、凡拟聘人员必须参加体检和政审,面试、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被聘用的人员与受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区人社局鉴证,区编办办理编制手续。
4、首次聘用后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才能流动。
五、组织领导
1、为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教育体育局、人社局、监察局、编办、保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教师招聘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局长兼任。由区教育体育局牵头,人社局、编委办、监察局、保密局等共同参与,做好教师招聘工作。
六、纪律监督
由区纪委、监察部门负责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凡在招聘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举报查实,取消其聘用和3年内报考公办教师的资格;凡学校伪造或出据假证明,一经查实,校长就地免职;凡相关人员提供伪证的,如系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则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如系非在编人员则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咨询电话:0827-526282852823615220593
七、本公告的相关事宜由巴州区教师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巴中市巴州区2012年在具有从教经历人员中公开招聘农村教师职位表
巴中市巴州区教师公招领导小组
2012年12月6日
巴中市巴州区2012年在具有从教经历人员中公开招聘农村教师职位表 | ||||||||||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编制性质 |
招聘名额 |
职位代码 |
报考条件 |
备注 | ||
学历要求 |
资格要求 |
其他条件 | ||||||||
1 |
巴州区农村中小学 |
专业技术岗位 |
教师 |
财拨事业 |
20 |
农教1 |
中师及以上 |
具有教师资格证 |
1993年12月31前在巴州区中小学(不含幼儿园)连续从教至今,且2009年区教育局登记在册。 |
|
2
|
巴州区农村中小学 |
专业技术岗位 |
教师 |
财拨事业 |
20 |
农教2 |
1994年12月31日前在巴州区中小学(不含幼儿园)连续从教至今,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1994年12月31日后在巴州区中小学(不含幼儿园)连续从教至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
具有教师资格证 |
2004年12月31前在巴州区中小学(不含幼儿园)连续从教至今,且2009年区教育局登记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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