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教育事业,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 2号)、《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周人〔2008〕11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城高中、教师进修学校和农村中学教师2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
①县城高中、教师进修学校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大学本科(择业期内)毕业生或研究生(含全国重点院校本科〈择业期内〉毕业生或研究生中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
②农村初中招聘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本科(择业期内)毕业生(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择业期内〉毕业生并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的人员)。
2、招聘条件
①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②报考县城高中和教师进修学校教师要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全国重点院校非师范对口专业毕业生或研究生暂不要求)。研究生要有全日制本科学习经历,专业对口,且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③报考初中教师的要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全国重点院校非师范对口专业毕业生暂不要求)。
④身体条件符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要求。
二、招聘的专业及人数
1、招聘县城高中教师30人,专业和人数是:
语文5人 英语3人
数学6人 化学3人
物理5人 历史2人
生物3人 地理3人
2、招聘教师进修学校教师6人,专业和人数是:
教育学2人 学前教育2人
心理学2人
3、招聘农村初中教师200人,专业和人数是:
语文25人 数学25人 历史10人 地理10人
物理20人 化学20人 生物20人 计算机10人
英语20人 政治10人 体育10人 音乐10人
美术10人
4、高中、教师进修学校、初中某一学科录用时达不到计划数额,报县招聘教师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调整招聘计划。
5、县城高中地理专业招聘可放宽到普通师范类地理专业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1、发布信息。在县电视台、周口人才网和河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招聘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行政服务中心和部分师范院校张贴招聘公告。
2、报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报名地点:沈丘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沈丘县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监察局抽调人员共同负责。审查内容:报考县城高中、教师进修学校和农村初中教师岗位的审查: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应届生需审查学生证、学习成绩证明。
4、笔试
①笔试时间为2012年4月15日上午9:00-11:00,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报考县城高中、教师进修学校和农村中学教师的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以及担任高中、教师进修学校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应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应注重应试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教师基本技能的测试,满分为100分(基本理论10分,专业90分)。报考县城高中的研究生成绩加10 分,报考农村中学的研究生加20分。笔试工作由招教领导组负责组织实施。
②公布笔试成绩。
5、面试
①确定面试人员。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学段、分学科岗位按1:1.5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为2012年4月22日。
②面试内容:县城高中教师面试内容为:现行高中一、二年级教材内容。教师进修学校教师面试内容为:中等专业学校相关内容。初中教师面试内容为:现行初中课本8—9年级教材内容。面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被聘用。面试题目自选,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③公布面试成绩。
6、体检。体检人员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岗位需求1:1.2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检验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要求体检医院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含二乙)资质。
7、拟定招聘人选。根据体检结果拟定招聘人选,报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公布聘用人员名单。
8、签订就业协议书。经招聘教师领导组审查同意的拟聘人员,与县教育体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
9、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10、待遇。被招聘的教师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由县财政全额供给,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实行人事代理。
11、公示。笔试、面试、体检和拟招聘人员名单根据时间安排分别在沈丘县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招聘纪律
教师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招聘工作实行责任制,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
沈丘县招聘教师领导组
二Ο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