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宁城县公开招聘职教中心专业教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职教中心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学校的师资能力。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和县政府关于解决宁城县职教中心专业师资问题的批示,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总计13人,其中定向招聘“六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及大学生退役士兵3人(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师工作岗位,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学历: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相应学历(见附表)。
3、年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应聘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定向岗位”招聘条件: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3〕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要求必须是截止2013年9月1日在宁城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宁城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其他人员不得报考。“六类服务基层项目”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及正在立案调查的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3年8月8日在赤峰市人力资源网、宁城县电视台、宁城报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8月9日至8月23日在宁城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报名。
2、报名所需证件资料:报名时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每位报考者须交两张近期2寸免冠照片,笔试入围后交本人档案。对提供虚假证明和证书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3、报考岗位及报考比例
①、每人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填报。
②、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应达到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的4倍,未达到招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职位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将其定向职位调剂到相应非定向职位内)。
(三)资格审查
在组织报名时由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待笔试结束后由监察局和人社局的人员再对经过笔试入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笔试
2013年8月25日上午8:30—10:30在宁城县职教中心利用标准化试场组织考生进行笔试,笔试分数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以报考专业大学专业知识为主。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者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2.5分。
考试结束后按各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和每个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范围。
研究生学历考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以试讲的方式进行,2013年8月28日组织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宁城县职教中心进行试讲,试讲人员按所报专业分别讲高一年级相应学科的一节课,并采用先摄像后评课的办法,在有学生的教室讲完整的一节课,不用评委,不实行现场赋分。面试分数满分100分。
面试结束后,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面试成绩×60%。研究生试讲成绩直接计为总成绩,并按竞聘岗位从高到低分排列名次,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考核
拟聘人员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执行。
考核重点审查其原始档案及政审情况,同时进一步复核其报名资格等情况。
体检考核不合格空出的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聘用与管理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毕业生见习工资标准,由编办、人社局、教育局等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纳入全额编制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签订聘用合同,所有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人社部门鉴证。
五、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时间紧、政策性强,为圆满完成任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并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
组长:马占国(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张书华(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吕雪生(县政府副县长)
刘国印(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倪昌华(县监察局局长)
刘经国(县编委办主任)
曲文杰(县人社局局长)
王铁钢(县财政局局长)
魏秉良(县教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魏秉良(兼)。
六、其他事项
1、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处理。
2、报名咨询电话:0476-4230070
监督电话:0476-4225629
201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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