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河庄街道公办幼儿园根据学前教育发展的需要,报河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优秀,热爱幼教事业,有爱心,有责任心。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省语委颁发的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3.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4.学前教育大专专业及以上学历优先。
二、招聘程序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8月9日~12日(上午8:30~11:00)逾期不再受理。凡符合条件有意向者请于8月12日11:00前,填写好报名表(见附件)、随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萧山区钱江中心幼儿园二楼保教室钱老师处报名。
2.填写报名表同时需提供材料如下:
(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2)原学历及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凡符合招聘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参加河庄中心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人员及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自我介绍、个人特长展示及幼儿学科教学综合能力,满分100分。
(三)体检
体检参照《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浙卫发〔1999〕405号)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
(四)公示
河庄中心学校根据教师的面试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庄中心学校公示5天。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教师,予以录用并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
凡录用后的幼儿教师,将安排到钱江中心幼儿园和河庄中心幼儿园。
三、加分
符合下列条件者,面试总分予以加分,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1.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本科毕业生(总分加2分);
2.在高校期间获得过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或一等奖学金(总分加2分);
3.教学有特长,获得区级以上教学技能类、专题论文类获奖的。(总分加2分)。
四、其他
联系人:钱老师、何老师
咨询电话:13093774917、13157150838
萧山区河庄中心学校
201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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