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抚顺市顺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要求,为解决顺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短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教师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取得学历、所学专业及年龄等具体要求详见《2013年抚顺市顺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信息表》。
6、《2013年抚顺市顺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信息表》中明确“30周岁及以下”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须为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明确“35周岁及以下”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须为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在招聘范围内。
8、各资历取得时间需在2013年7月31日之前。
二、招聘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和遴选考核的方法进行。岗位条件中没有明确“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的岗位(A类岗位)采取考试、考核的招聘方法;岗位条件中明确“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的岗位(B类岗位,面向市属公立中小学校在职人员招聘的岗位)采取遴选、考核的招聘方法。
A类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2:1,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开考规定的,将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招聘步骤
1、发布招聘信息
顺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信息,将通过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抚顺教育网(www.fushun.com.cn)、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fssc.gov.cn)向社会发布。
2、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8月19日至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3)报名地点:顺城区教育局(地址:顺城区新城路东段1号、顺城区政府大楼425房间)。
(4)报名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复核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10〕29号)规定,收取报名费50元/人。
(5)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考生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报考人员要与所报职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实,确认本人符合该职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6)报名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
①报名表(附件1: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五张;
②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报考B类岗位的应聘人员提供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证明,2008年1月1日至今取得的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课、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班主任称号或市级以上(含市级)骨干教师资格的相关证明,并提供2008年1月1日至今取得的各类相关奖励的证明;
⑥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
⑦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工具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试
报考A类岗位的应聘者须进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在笔试准考证上明确,请考生于8月26日在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并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每个招聘岗位按照2:1的比例,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抚顺教育网(www.fushun.com.cn)、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fssc.gov.cn)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面试有关事宜。
(2)面试
面试采取教学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考生根据抽取的教材章节进行说课,幼儿园教师岗位增加技能技巧测试内容。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4、遴选
报考B类岗位的应聘者须进行遴选,遴选分为量化评分和面试。
(1)量化评分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相关资历、奖励情况,对应聘者进行量化评分,并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量化评分得分情况及面试人员名单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抚顺教育网(www.fushun.com.cn)、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fssc.gov.cn)向社会公示,并同时公布面试有关事宜。
(2)面试
面试采取教学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考生根据抽取的教材章节进行说课。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5、体检、考核
(1)体检、考核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资历量化评分)、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资历量化评分)×40%+面试成绩×6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抚顺教育网(www.fushun.com.cn)、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fssc.gov.cn)向社会公示。
(2)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考核
重点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核报考资格。
(4)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合格人员中顺序递补,并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6、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由用人单位与其本人按照《抚顺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抚政办发〔2005〕41号)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连同考核材料和体检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政策咨询与监督
为方便应聘者报考,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政策咨询、监督举报及招考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4-57503467(顺城区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24-57503172(顺城区监察局)
024-57503137(顺城区人社局)
024-57503430(顺城区教育局纪检部门)
附件:1.2013年抚顺市顺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13年抚顺市顺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抚顺市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顺市顺城区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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