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漯河市郾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意见》(豫人【2003】74号)有关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7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专业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70名。职业高中教师2名,其中财会、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教师各1名;初中教师12名,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和美术学科各2名;小学教师56名,其中语文、数学学科各8名,体育、音乐、美术和英语学科各10名。初中和小学各学科招聘岗位男女性别比按1:1设置。中小学各专业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名额不低于3:1;达不到者,按3:1的比例重新确定实际招聘名额,实际招聘名额与计划招聘名额的差额调剂到其他专业使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小学、初中和职业高中教师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在郾城区公办中小学代课五年以上、办有人事代理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者,年龄放宽到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人员按行政区划户籍须在漯河市郾城区范围;
2、应聘小学教师者应为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其以上毕业生;应聘初中和职业高中教师者应为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专业可相近);具有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及与申报学科、层次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和体育、音乐、美术学科的应往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可放宽到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届时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乱纪现象;
4、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且三年内不得调动;
5、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精神病、癫痫病等病史。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以上任一学段的教师岗位,户籍不受限制,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已经被录取为特岗教师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3日—8月7日。
2、报名地点:郾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海河路237号)。
3、报名要求:凡属于公开选聘范围,符合公开选聘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者报名时须由本人携带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乱纪证明、户口所在地乡镇(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参加选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报名。
四、咨询电话
0395—6155056、0395—3325809
郾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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