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优化我市农村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和学历层次,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按照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泊头市事业单位增人计划的批复》(沧人社〔2013〕102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批准,决定为泊头市文庙镇菜园小学、齐桥镇大胡屯小学、齐桥镇大闫务小学、郝村镇徐屯小学、营子镇机关小学、齐桥镇李小庄小学、交河镇时庄小学、富镇第二小学、文庙镇第二小学、富镇西辛店第二小学、富镇四营第二小学、营子镇第二小学、交河镇第二小学、郝村镇第二小学、王武镇第二小学公开招聘教师100名。现将公开招聘时间、步骤及实施程序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根据招聘计划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拥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教学研究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年龄在 18周岁以上(1995年7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其中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四)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六)拟报名人员有本方案第八条所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报名。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备注 |
小学语文教师 |
26 |
不限 |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
|
小学数学教师 |
26 |
不限 |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
|
小学英语教师 |
26 |
不限 |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
|
小学体育教师 |
5 |
不限 |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
|
小学音乐教师 |
6 |
不限 |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
|
小学美术教师 |
5 |
不限 |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
|
小学信息技术教师 |
6 |
不限 |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
四、招聘信息发布
2013年7月31日至2013年8月6日在泊头电视台、泊头人事人才网、泊头教育网发布招聘信息。
五、招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8月7日。
(三)报名地点:泊头市第四中学。咨询电话:0317-8185126;0317-8187123。
(四)报名查验核实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全日制学校毕业生同时提供就业报到证;非全日制学校毕业生提供学历认证书)、教师资格证。报考者须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粘贴近期免冠照片四张、复印查验核实的相关证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五)报名费用:收取报名费、笔试考务费 100元/人。
(六)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 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剩余计划优先分配到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大的招聘岗位。
六、招聘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报名资格。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或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情况出现的,取消其招聘资格,报名费用不再退还。
七、考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与面试(讲课、说课、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采用异地命题、异地阅卷、聘请外地评委对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进行评定的办法。
(一)笔试
报名合格人员于8月12日至13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准考证,参加全市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分为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高中、初中、小学所学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知识、新课程标准。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二)资格复核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语、数、外按 1:1.5的比例,音、体、美、信息技术按1:2的比例,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共同参加面试。招聘领导小组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对复核不合格人员取消招聘资格。各报考岗位出现缺额的,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资格复核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面试
1、报考语文、数学和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内容分为讲课和回答问题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讲课90分,回答问题10分。
2、报考音、体、美、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内容分为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满分 100分,其中:说课60分,专业技能测试40分。
3、讲课(说课)内容为小学现行教材内容,考生按所报岗位采取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讲课(说课)前抽签确定顺序(先抽顺序再抽课题),按顺序准备教案设计 60分钟,然后进行讲课(说课),讲课时间为15分钟,说课时间5分钟。
4、专业技能测试(满分40分)
(1)音乐专业:加试声乐(清唱)、器乐(自选一种)、舞蹈(自备磁带),曲目自定。测试15分钟,除钢琴和音响设备外其他用品自备。
(2)美术专业:加试美术字、手工制作、命题创作(画种不限)。其中命题创作限幅长不超过 60 cm,宽不超过 40cm,手工制作由考点统一准备材料,所需工具(如剪子、刀子、胶水等)与其他所需一切用品自备。测试时间180分钟。
(3)体育专业:测试体育教师示范动作等基本素质,每项各测试时间5分钟。
(4)信息技术专业:测试计算机硬件维护与软件操作。测试时间150分钟。
八、考核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加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者,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拟聘用人员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人员予以考核。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且在报名前未取得《结论证》的人员;
(二)受党纪、行政处分在报名前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三)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招聘期间接受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五)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六)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邪教活动的人员。
(七)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因考核取消拟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九、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十、公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将拟聘用人员情况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举报问题经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缺额不再递补。监督电话:0317-8313500。
十一、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农村小学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工资1150 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由市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工龄从试用期开始计算,市财政局列支。新聘用教师人事档案委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人才中心代理。新聘用教师应按照沧州审批 的《岗位设置方案》,结合空缺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进行配备,要充分照顾我市教育力量最薄弱的偏远、贫困地区学校。聘用后6年之内不允许申请调入市区工作。
十二、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同时,招聘工作的每个环节,都要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留存影像材料。
十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泊头市农村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本方案由泊头市农村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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