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舞阳县2011年公开招聘26名教师简章
为充实我县人才队伍,加快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精神,结合我县人才需求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为舞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
(一)教育系统高中(含舞阳中专)教师16名。其中:
英语:1人;数学:1人;物理:2人;化学:1人;
生物:1人;历史:1人;地理:1人;体育:1人;
音乐:2人;美术:1人;心理学:1人;电子:1人;
汽车运用与维修:1人;舞蹈:1人。
(二)幼儿园教师10名。
二、报考资格及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报考教育系统高中教师(含舞阳中专)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11年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舞阳籍可放宽到往届毕业生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专业对口;
(3)持有教师资格证(高中电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除外);
(4)具有硕士、博士学历和学位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毕业生,可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本专业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最高成绩计算。
2、报考教育系统幼儿园教师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11年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学校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舞阳籍可放宽到往届毕业生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幼儿教育、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和舞蹈专业;
(3)持有教师资格证。
3、报考其它事业单位(指教育系统外)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2)具有硕士、博士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可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本专业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最高成绩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四)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报名
(一)时间:2011年8月17日—8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30。
(二)方式、地点: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在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职称股(舞阳县舞泉镇东大街166号)。
(三)要求:应聘者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考教师岗位且有条件规定的)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进行现场数码照相,采集报考人员信息,报考人员每人需缴纳报名考务费30元,数码照相和信息采集工本费12元。
(四)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报名的同时,由县纪检委、人社局、教科体局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通过审查个人报名相关证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初审合格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领取准考证时间在舞阳政府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并按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名额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名额,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者可以重新选报其他相应岗位,不愿意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报名考务费。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在舞阳政府网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一)笔试(时间2011年8月24日):笔试为综合闭卷考试。高中(含舞阳中专)应聘者笔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幼儿园应聘者笔试内容包括: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艺术教育、学前儿童社会教育、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时事政治;其他事业单位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等。
笔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考生应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面试(时间2011年8月30日—8月31日):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教育系统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面试顺序、讲授课题及内容抽签确定,当场进行准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其他事业单位面试采用答辩方式,由专家命题,面试顺序抽签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教育系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其他事业单位(指教育系统外)考试按笔试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者,组织再次面试,按最终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将在舞阳政府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资格,其缺额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七、考核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被考核人员。考核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不合格的,其缺额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舞阳政府网向社会公示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九、分配及聘用
公示结束后,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发放聘用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纳入财政全供事业编制人员管理;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出。
十、领导、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务工作的人员,应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六章相关规定实行回避。严格工作纪律,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整个招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十一、其他相关事项
本简章由舞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点击舞阳政府网http://www.wuyang.gov.cn查询。
咨询电话:0395—7226397
监督电话:0395—7221286
舞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