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
关于2013年公开招聘区属公办幼儿园教师的公告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6年6号令)、《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公办幼儿园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完全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列所有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幼儿园教师20名,其中仪凤街幼儿园6名,紫竹街幼儿园4名,顺庆实验幼儿园10名。
四、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热爱幼教工作。
(3)无传染性疾病和家庭精神病史,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2.岗位条件:
(1)年龄:截止2013年7月31日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0周岁。
(2)学历及专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幼儿教育专业中专(含中师、中职等中等幼儿教育专业学校)毕业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3)教师资格证:具有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
(4)普通话等级: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报名、缴费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6日–2013年8月8日9:00至18:00.
2.报名地点: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50号)6楼会议室。
3.报名办法及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①报名办法:每位报考者只能定向选择一个招聘单位(幼儿园)报名,不得兼报,违者取消考聘资格。
②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及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免冠同底照片2张,填写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报名结束后由区监察局、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者取消其报考资格。
5.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交纳笔试费每科50元。对未通过笔试资格审查确认的报考者在笔试资格审查确认结束后2日内退还笔试费。
6.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13年8月9日上午9时至下午7时在报名处领取,不再另行通知。不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视为放弃。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范围:《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范围为幼儿教育理论公共知识及专业知识。笔试参考教材为:教育科学出版社2011年2月出版的《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专用系列教材教育理论综合知识(公共知识•幼儿园部分)》和《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专用系列教材(专业知识•幼儿园部分)》。
3.笔试开考比例:考试招聘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将开考比例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在顺庆区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sq.rlzy.gov.cn/,下同)公布。
4.笔试时间、地点:
①笔试时间:2013年8月10日上午9:00—11:00
②笔试地点:南充市五星小学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3年8月12日前在工作时间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相关部门出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由县<市、区>团委出具,“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由县<市、区>人社局出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由县<市、区>教育局出具,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或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加盖了公章的复印件交报名处,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且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科目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三日内在顺庆区人力资源网上公布,考生请自行登录该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成绩公布后2日内在工作时间到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2室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在查询登记后二日内在顺庆区人力资源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