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育管理队伍建设,引进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积极打造教育人才高地,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江苏省星级高中公开招聘优秀普通高中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昆山市公办普通高中校长1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江苏省四星级或三星级普通高中在职在编校长
三、报名基本条件
1.45周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深厚的教育功底和良好的教学及教科研能力,师德高尚,身体健康。
2.在县(市、区)及以上城市担任四星级或三星级普通高中校长累计满2年及以上。
3.学校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在全省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实施新课程改革以来,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科研论文或单独著作,所在单位教育教学工作获得过地市级以上奖项。
4.上述选聘对象中,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省名教师名校长、县(市、区)名教师名校长的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执纪执法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予报名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不收取任何报名及考务费用。应聘人员在中国昆山网(http://www.ks.gov.cn)、昆山教育网(http://www.ksedu.cn)、昆山人力资源网(http://www.kshr.com.cn)上下载《昆山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校长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ksjyjrsk@163.com邮箱,同时将登记表(本人签名)、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教育教学业绩成果复印件等材料邮寄至昆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昆山市震川西路171号,邮编:215300,联系电话:0512—57532164,请注明应聘资料)。报名截止时间为本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3年8月9日(以邮戳为准)。应聘复印资料恕不退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有弄虚作假者,取消招聘资格。
五、招聘方式及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采用“综合评定+面试”的方式进行。
1.综合评定。由昆山市教育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统一设定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学历、职称、教学经验、教学成果、管理经验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1:5提出面试建议人选,报选聘领导小组批准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采用竞聘演讲、结构化面试等形式进行。由面试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性进行考核评判,并量化打分。面试时,面试人员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复核。
3.录用。由昆山市教育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综合评定及面试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如无合适人选,选聘岗位可空缺,经选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人员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并经考察政审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办理相关录用(调动)手续。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岗位聘任合同,聘期3年,其中试用期1年。
六、相关待遇
1、录用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险按我市教育系统同级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2.对非苏州地区的录用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和购房津贴。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和购房津贴40万元;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省名教师名校长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和购房津贴30万元;地市级学科带头人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和购房津贴20万元;其他类别骨干教师的一次性奖励和购房津贴一事一议。购房津贴支付形式为录用后分5年支付。
3.录用人员的家属安置事宜在政策许可范围内一事一议。
七、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2-57514790(昆山市教育局),0512-57312849(昆山市纪委)。
本简章由昆山市教育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昆山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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