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
关于2013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校教师的公告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6年6号令)、《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4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近三年(2011年至2013年)毕业的师范类大学师范类专业(音体美学科不受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限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48名,招聘名额及学科分布如下表:
学科 学校 |
语 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政治 |
化学 |
生物 |
地理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合计 |
农村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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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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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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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农村中小学 |
16 |
15 |
4 |
1 |
1 |
2 |
1 |
2 |
2 |
2 |
46 | |
合计 |
16 |
15 |
4 |
1 |
1 |
1 |
2 |
2 |
2 |
2 |
2 |
48 |
四、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奉献精神强,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教师应有的专业知识能力、学生管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高中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教师资格证。 专业对口,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任一证与所报专业相符。
(5)小学教师和中学语文教师普通话必须过二甲,英语教师英语专业等级必须达到公共六级或专业四级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经指定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党纪政纪校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报名、缴费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6日 – 2013年8月8日 9:00至18:00.
2.报名地点: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50号)6楼会议室。
3.报名办法及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①报名办法:考生按招聘岗位(学科)类别报名,不定向到具体学校报考,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学科)类别报名,不得兼报,违者取消考聘资格。
②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及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交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填写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报名结束后由区监察局、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者取消其报考资格。
5.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交纳笔试费每科50元。对未通过笔试资格审查确认的报考者在笔试资格审查确认结束后2日内退还笔试费。
6.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13年8月9日上午9时至下午7时在报名处领取,不再另行通知。不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视为放弃。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100分。
2.笔试范围:《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范围为四川省人社厅、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复习大纲》所要求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
3.笔试开考比例:考试招聘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将开考比例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在顺庆区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sq.rlzy.gov.cn/,下同)公布。
4.笔试时间、地点:
①笔试时间:2013年8月10日上午9:00—11:00
②笔试地点:南充市五星小学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3年8月12日前在工作时间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相关部门出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由县<市、区>团委出具,“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由县<市、区>人社局出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由县<市、区>教育局出具,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或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加盖了公章的复印件交报名处,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且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科目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三日内在顺庆区人力资源网上公布,考生请自行登录该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成绩公布后2日内在工作时间到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2室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在查询登记后二日内在顺庆区人力资源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