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2013年公开招聘高中、职专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南阳市《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补充长效机制的意见》(宛政办[2010]122号)精神,按照省定中小学编制标准,结合我县普通高中、职专教师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2013年公开招聘高中、职专教师20名。现就招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毕业生就业为目标,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教师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通过考试和考核进行招聘,确保选聘质量。
三、招聘学科、名额
本次招聘高中、职专教师共20名,其中语文2名、物理2名、历史2名、美术2名、数学1名、化学1名、生物1名、政治1名、学前教育1名、英语(旅游方向)1名、工艺美术(摄影方向)1名、心理学1名、模具1名、机电(电气)1名、汽车维修与管理1名、现代教育技术1名。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若报考者与招聘岗位达不到3:1,按比例核减学科招聘计划或取消本次本岗位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人民教师职责,服从分配,遵守单位工作纪律。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后出生)。截止报名前仍在我县所辖的村任职两年以上且符合本招聘方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不受年龄限制。
(二)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条件
报考高中语文、物理、历史、美术、数学、化学、生物、政治、学前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师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二本)及以上学历,专业一致,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研究生和211、985院校毕业生不受教师资格证限制);报考英语(旅游方向)、工艺美术(摄影方向)1名、模具、机电(电气)、汽车维修与管理师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一致或相近(不受教师资格证限制)。
(三)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和聘用:
1、2010、2011和2012年已被招聘为“特岗教师”或教育系统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2、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等或正被立案审查的;
3、曾经参与过的;
4、曾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5、其他不适合在教育岗位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与方法步骤
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专业能力评审)、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通过社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电视台、张榜公布等形式公布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数额、条件等。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须本人持毕业证(需经网上查证确认)、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各证的复印件,于2013年8月2日至8月8日到县人力资源市场(北高杆灯向北100米路西)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现场照像。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资格人员张榜公布,且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在任何环节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报考或应聘资格。
(三)面试(专业能力评审),总分100分。时间、地点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参加人员须持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每位应试者按专业抽序,并随机抽取一节课进行说课或讲课,专家组实行现场评分,当场宣布。面试中出现知识性错误或板书错别字在两个(含)以上者视为面试不合格,不评分。
(四)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依面试成绩按招聘数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遇二名或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按研究生、一本院校、面试成绩顺序确定次序)。
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在县级以上医院对初选人员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政审。
政审由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有违法违纪等问题者不予聘用。
1、个人档案在县、市教育局的由县教体局负责调档,其他人员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出具调档函,本人在限定时间内负责调取档案,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县招教办负责资格复审。
2、非应届毕业生,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有关情况说明。
3、已婚人员由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六)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七)公示。对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报公选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时间7天。
(八)聘用与待遇。入选人员名单经县政府批准后,县人事主管部门下发聘用文件。拟聘人员经岗前培训后,县教体局根据缺编情况统一分配到预设岗位。入选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入编手续。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享受国家规定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组织领导及纪律要求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司仁银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白国辉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华远庆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陈 鹏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段庆洲 县编委办公室主任
姚 军 县人社局局长
何聚德 县教育工委书记、教体局局长
焦运付 县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姚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在整个招聘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条件和标准,县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并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各有关单位要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和工作纪律的,一经发现,从严查处,确保招聘质量。
七、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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